一、 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科技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浙政发[2011]31号)、宁波市委 市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甬党〔2010〕6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0〕75号)等文件精神,鼓励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从事科技服务业创新创业,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桥梁作用,促进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从促进科技服务业创新创业的认识、总体目标和重点领域、营造环境三方面进行了阐释。主要内容包括:
(一)切实提高对促进科技服务业创新创业的认识
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是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现实要求,是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对优化全市科技资源配置、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科技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明确促进科技服务业创新创业的总体目标和重点领域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特点,以“研发设计服务业、技术交易及科技咨询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业、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和科技金融服务业”等七大领域的科技服务业为重点,促进科技服务业创新创业。到2015年,全市科技、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50亿元,其中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50亿元、科技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
(三)营造科技服务业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通过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业示范基地,搭建科技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科技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工作,强化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等措施营造科技服务业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杨文智
联系方式:0574-8918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