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合作司印发的《关于征集中泰(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委会短期交流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规划。项目重点征集领域为:农业、科技创新政策、能源、公共卫生和信息通讯技术。
3、双方执行单位应已就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4、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5、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申报流程
1、12月25日前,我市项目申报单位填报 “政府间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连同与外方签署的项目合作协议或者意向书英文版等资料一式三份,提交到市生产力中心交流部。申请表需单位签字盖章,其中双方合作协议需中泰双方签字盖章。
2、12月27日前,市生产力中心交流部汇总项目申请资料,并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资料报送市科技局外专局。
3、12月30日前,市科技局外专局审核后将同意推荐的材料报送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4、项目执行通知将于本次联委会结束后发送至各项目推荐部门,由各项目推荐部门通知项目执行单位。未入选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项目通知及表格下载链接: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
http://www.most.gov.cn/tztg/201911/t20191129_150226.htm
2、资助方式:项目经费约6万元,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四、联系方式:
资料报送:市生产力中心交流部 包冰冰 电话:87900780
政策咨询:市外国专家局 黄伟英 电话:89298068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