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实施市重点实验室 “优胜劣汰”、“重点支持”的动态管理和扶持机制,掌握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现对2017年-2019年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已建成的市重点实验室(详见附件1)。本次报送的《2017年-2019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报告》(附件2)将作为今年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单位将给予滚动支持,对绩效评价较差的单位进行整改。
二、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8日至3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各重点实验室请指定专人填写《2017年-2019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报告》,表述清晰,条理分明,并保证内容的真实、客观、准确。建设运行情况涵盖的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申报无须提供佐证材料。
四、申报方式和材料报送
(一)网络申报:本次申报通过宁波市科技创新云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进行网络申报。请申报单位选择“云平台登录”(如无云平台登录账号,请先注册)。登录后通过左侧菜单“绩效管理”,选择“绩效填报”—“市级重点实验室”—“在线办理”进行申报。宁波市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宁波市XXX(核心研究方向)研究重点实验室”命名。系统将于3月23日上线。
(二)申报管理:请各依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重点实验室填报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的审核,做好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
五、联系方式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平台合作处
联系人:王晓 联系电话:89187169
申报受理:吕宏校 联系电话:87910893
2017年-2019年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报告.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