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鼓励自由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提升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市科技局对《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甬科计〔2005〕172号)进行了修订,现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并于2020年3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lcr@nbsti.gov.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政府二号楼市科技局农社处1608室(邮编:315066)
联系人:李春荣 电话0574-89292209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