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暨“246”产业集群发展支撑引领计划2020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为规范“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答辩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9月下旬,具体安排提前一周另行通知。
地点: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高新区研发园扬帆路999弄3号楼3楼)
二、评审流程
1.申报单位介绍项目概况,时间7分钟以内。答辩人可以制作PPT用于项目介绍,也可以用文字稿或口头表述直接介绍,具体方式不作硬性要求。采用PPT介绍的,建议设置成16:9比例画面。
2.专家组远程视频质询与交流提问,时间8分钟以内。
三、参加人员
《项目申报书》明确的前三位负责人,以及项目申报单位财务负责人。届时凭有效身份证件进入答辩评审会场,其它人员不予准入。
四、其它
1.对于申报材料中存在缺页、漏页、不清晰、不一致、不对应、不完整等情况的,请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补正完善相关资料;补正资料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收集汇总并审核确认后,于9月14日18:00前由浙政钉一并提交我局。项目申报单位直接提交的补正资料,我局不予接收。相关项目申报单位名单和存在的缺陷汇总表,由我局另行提供给项目归口管理单位。
2.对于未按时提交针对性补正资料的项目,或提交后仍存在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视同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进入专家答辩评审环节。
联系人:韩亮 89186832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