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荣誉证书”颁发单位和个人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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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11-30 18:56
  • 来源: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于2021年5月下旬成功举办。为感谢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科技活动周的大力支持,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决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颁发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荣誉证书。为做好荣誉证书获得者推荐与颁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与条件:

    以科技部《关于发放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荣誉证书的函》为依据,结合宁波实际,满足以下要求:

    (一)推荐对象:直接参与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活动,并向一线、基层、特别是从事科普工作时间相对较长者倾斜。既可以推荐单位,也可以推荐个人。

    (二)覆盖范围:重点为科技活动周开幕式、重点活动与开放活动、各区县(市)与各部门各单位活动,兼及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等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全流程各项活动。

    二、推荐单位及名额:

    (一)各区县(市)、高新区,各1名。

    (二)开幕式参展企业代表(由科技活动周组委会确定),共8名。

    (三)市直有关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卫健委,各2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各1名。

    (四)院所、高校: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宁波市农科院、宁波海洋研究院、宁波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诺丁汉大学、宁波财经学院、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各1名。

    (五)其他:宁波科学探索中心,1名;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宁波预(选)赛一等奖获得者,共2名;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宁波选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共6名。

    三、截止时间与说明:

    推荐截止于2021年12月6日(周一)12:00。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推荐名单,由市科技局党组审定,并上报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国家科技部人才与科普司核准。

    望接此函件后,择优推荐所在单位荣誉证书颁发名单,加盖公章,并以word与PDF两种形式,发送到市农社科技管理微信群,或通过浙政钉与微信发给市科技局。

    四、联系人员与电话:

    全继业,15869310858(微信同号)、89292203;

    夏可宏,13957801518、89186830。

    特此函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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