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科高〔2021〕89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有关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及早掌握目标企业现状,为后续分批次认定和精准服务创造条件,经研究,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对象
(一)2022年需重新认定的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二)已排摸的拟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申报企业;
(三)具备专利条件的规上企业、规下企业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有意愿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需科技部门辅导的科技型企业;
(五)有意愿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其他各类企业。
二、预申报流程
(一)注册登录
预申报企业登录“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认定网,gaoqi.nbsti.gov.cn),点击“法人登录”,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法人账号登录,无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的企业需先注册。登录后,正确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保存后提交,以激活预申报板块。
(二)预申报
通过“高企认定”-“高企认定申报(预申报)”-“开始预申报”,新建预申报表单,按照提示要求填写相关数据,并自行模拟专家打分。填报过程中可实时保存,企业在提交之前可修改表单内容。数据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保存,返回预申报主界面,点击“提交”,完成预申报。
预申报期限为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26日。2022年正式申报将分批次展开,允许第一批未通过企业优化完善后参加第二批。未在期限内参加预申报的企业不得参加2022年第一批正式申报。预申报期限后,为方便企业自评自测,系统将继续开放。为加强预申报企业后续服务,市科技局已成立高企辅导中心,本次预申报系统中将设置“是否需要高企辅导中心提供免费辅导服务”选项,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本次预申报采用网络填报并仅需填写关键性指标。部分数据无法精确掌握的,企业可以先行预估。本次填写内容和打分情况仅作为后续精准服务企业、提升企业认定通过率的依据,将不会作为正式申报判定依据。企业填报过程中若存在不符合项(如存在一票否决项、总分不超过70分等),也请提交表格,后续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将根据填报信息开展辅导。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预申报是决定全年认定工作的关键。为力保一季度高企工作开门红,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预申报工作,组织企业按时录入、应报尽报,确保预申报企业数量超过全年目标数(力争超10%)。预审报进度将实时监测并每周全市通报。
(二)全面排摸动员。市科技局已对全市规上企业、规下企业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下发。请各地在确保已排摸企业全部参加预申报的基础上,下沉一线,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资源,针对下发名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一排摸,上门服务,千方百计动员企业参加申报认定。
(三)加强精准辅导。各地要根据本次预申报情况,加大分析研判,对条件成熟的,做好第一批认定准备;对条件不充分的,加强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各地要认真总结预申报工作,根据掌握情况制定中长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
政策咨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夏杰 87910712
市科技局高新处 李玉洁 89292528
网络填报技术支持:市信息院 赖中恩 87970569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