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科社〔2021〕96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院所、高校,市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年科普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科办函才【2021】781号)文件精神,配合做好全国2021年科普工作总结与2022年科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宁波市2021年科普工作总结与2022年科普工作要点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成2021年工作总结
请从政策措施制定、任务实施进展、取得的主要成效等方面,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总结,主要反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开展科普活动、建立科普事业的良性运行机制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同时认真分析科普工作面临的困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改进对策措施与具体意见建议。
要求用详细数据与案例,支撑相关观点与内容。
二、提出2022年工作要点
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的指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结合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科普工作特点与2021年工作实际,研究提出2022年科普工作要点,包括拟出台的重要科普政策、开展的重点科普工作和组织的重点科普活动等。
三、提交相关附录材料
请将2021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制定的科普规划、出台的科普政策、管理办法等文本,按发布时间列表后一并报送。
四、按时间、形式要求报送材料
务请于2022年元月6日前,将以上内容的WORD文档与加盖公章的PDF文档,通过宁波市农社科技管理微信群或浙政钉提交至市科技局农社处(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全继业
电 话:8929 2203、15869310858
特此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