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政办发〔2021〕4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新材料科创高地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新材料科创高地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pdf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