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第二批重大科技攻关暨“揭榜挂帅”项目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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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1-13 14:46
  • 来源:资源配置与诚信建设处 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甬科资笺〔2022〕4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2021年度宁波市第二批重大科技攻关暨“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甬科资笺〔2021〕72号)要求,结合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现将项目答辩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1月22日(周六)

    地点: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区3幢)三楼报告厅签到,四楼评审室答辩。

    具体项目信息及答辩时间,请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向我局索取。

    二、评审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介绍项目概况,时间8分钟以内。答辩人可以制作PPT用于项目介绍,也可以用文字稿或口头表述直接介绍,具体方式不作硬性要求。采用PPT介绍的,建议设置成16:9比例画面。

    2.专家组视频质询与交流提问,时间12分钟以内。

    三、参加人员

    答辩人员仅限项目申报书明确的前3位技术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答辩。

    四、其它须知

    1.我市范围内的答辩人员,原则上应到现场参加集中答辩。答辩人凭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签到,经核对14天行程码和身份信息,进入评审会场。我市范围外的答辩人员,原则上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室参加线上答辩;对于确需参加集中答辩的,须提交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

    2.答辩人制作的PPT汇报材料,可于1月19日9:30-16:30到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四楼评审室进行播放测试;未进行播放测试导致PPT无法正常播放、影响答辩评审得分的,我局概不负责。

    3.参加线上答辩的腾讯视频会议室,视回执反馈情况另行通知。受网络讯号、电脑配置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影响,我局对于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室参加项目答辩的效果概不负责。

    4.答辩人未按时签到、未准时连线参加答辩评审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评审,我局不再另行安排。

    5.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21年度宁波市第二批重大科技攻关暨“揭榜挂帅”项目答辩评审回执》(附件),由归口管理单位汇总后,于1月20日12:00前由浙政钉一并提交我局。

    联系人:资诚处    韩亮  89186832  18868600952

    评估中心  周琳  87815614  15990203374

    附件:2021年度宁波市第二批重大科技攻关暨“揭榜挂帅”项目答辩评审回执.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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