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备案工作的通知》(甬科社〔2021〕66号)要求,现将通过审核拟选派宁波市第十四批市级科技特派员的单位和人员(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21日-1月27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 农社处 余世骏 电话:89292254
办公室 胡学超 电话:89292180
电子邮箱:ysjzjnb7623@163.com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6层
邮政编码:315066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