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甬科计〔2018〕61号)和《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社〔2022〕29号)等有关规定,经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党组会议审议,现将2022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第一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10月18日—10月2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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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