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和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和下一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准备工作,加强项目储备与指导服务,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现广泛征集各单位优秀科技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本次征集奖励类别包括:
1.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主要包括浙江科技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征集要求
1. 国家科学技术奖相关要求可参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原则上应获得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或宁波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相关要求可参考《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附件2)。申报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原则上应获得过宁波市科学技术奖,或得到行业高度认可的其他项目。
三、征集流程
1. 信息填报。请符合报奖条件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征集项目信息表》(附件1),于12月27日前提交归口管理单位。
2. 审核推荐。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汇总推荐项目,并于12月31日17:00前,通过浙政钉提交。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诚信建设处,联系人:陈志伟,联系电话:89292202
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联系人:刘明晨,联系电话:87811021
附件:
2. 《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预通知》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