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甬党办〔2022〕38号)文件精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经查询核对,1257户企业初步符合补助条件。最终补助名单将以通过形式审查企业名单为准,未通过形式审查企业将不予补助。
现将奖补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6月18日—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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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