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宁波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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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8-04 13:49
  • 来源: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各区(县、市)科技局、有关高校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和规范宁波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助力宁波市“医学高峰”建设。市科技局前期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形成了《宁波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征求你们意见。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8月1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lcr@nbsti.gov.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政府二号楼市科技局农社处1603室(邮编:315066)

    联系人:李春荣  联系电话:89292207

    附件:宁波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pdf

       《宁波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编制说明.doc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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