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建设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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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9-19 17:04
  • 来源: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甬创新办〔2022〕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宁波市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建设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宁波市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方案

    为深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宁波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31号)《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的意见》(甬党发〔2021〕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共同富裕的新要求,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为切入点,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统筹部署农业科技创新,持续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创新实力、创新平台支撑力和农业科技服务效能,促进科技与农业深度融合,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科技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6年,创新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化。实施现代农业科技攻关重大项目100项,通过省级及以上农业新品种审(认)定100个,转化科技富民惠农成果500项;新增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创新平台10家;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家;在现代种业、农业生物制造、绿色高效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先进,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10万元/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领域,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

    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种业强市、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及共富乡村等目标,系统部署现代种业、绿色高效农业、农业生物制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智能农机装备及美丽乡村治理技术研发,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1. 农业新品种选育。坚持品种产业化应用为导向,以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优质供给为目标,立足本地特色优势种质资源,聚焦有创新基础的水稻、瓜菜、畜禽、水产、林特等优势品种,持续实施现代种业科技专项,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评价、基因挖掘及种苗制繁、良种良法配套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数字化平台,推动“经验育种”向“精准育种”转变,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建设市级以上种质资源库(场、区、圃)50个、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与创新应用平台5个,育成高效生态、进口替代、特色优势、优质功能新品种100个,确保我市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品种选育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绿色高效生态农业。以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动力,重点开展耕地质量提升与保育、设施农作物连作障碍综合防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高效水肥一体化、农业环境修复与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动植物病虫害风险预警与综合防控、水产病害防控与绿色健康养殖、农业固碳减排等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创新,在健康土壤培育、全生物降解农膜应用、农业高效生态种(养)植等方面形成10项以上技术模式,提高科技支撑农业绿色发展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3. 农业生物制造。瞄准生物技术发展前沿,综合运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合成生物学等技术手段,开展农业生物制造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重点支持动植物生物反应器及合成生物、新型生物功能饲料(肥料)及添加剂产品、新型生物农药及免疫调控剂、新型兽药及动物疫苗、动物(水生生物)疫病快速检测诊断技术研发,获批农业绿色投入品注册证10个以上,加快抢占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制高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4.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树立大食物观念,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加强农产品追踪溯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营养健康食品制造等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支持粮食收储保质降耗、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保鲜、营养代谢与品质调控、分子设计与绿色制造、传统优势食品品质保持与提升等技术研究,在食品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特需与个性化定制食品、新型营养健康食品创制等方面攻克10项以上关键技术,提高营养健康食品产业的科技支撑,促进现代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智能农机装备与智慧农业。开展适应丘陵地形、设施大棚及家庭农场的微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研发,重点突破农业信息智能感知及处理技术,推动北斗自动导航、无级变速、新能源动力、机电液一体化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集成应用,在土地耕整、精密播种、精准施肥施药、智能采收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10项以上。加快智能化育种育苗、生长发育调控、温光水肥气精准控制及病虫害智能识别、畜禽水产行为智能管控等技术研究,并在工厂化智慧农业中进行场景应用与示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

    6. 美丽乡村治理。加强农村生态宜居科技支撑,重点支持乡村环境综合治理技术、传统村落与传统建筑保护、乡村景观设计与数字化治理技术、数字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等研究,推进我市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创新,打造一批地域特色鲜明、技术针对性强的美丽乡村示范样板,促进科技成果更多惠及民生改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聚焦乡村产业振兴,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行动

    坚持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赋能农产品稳产保供、产业集群培育、产业链融合,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与竞争力。

    7. 全力支撑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围绕“米袋子”、“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加快粮食、蔬菜、畜禽、水产等领域优质主导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集成示范一批粮食全过程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建设新品种中试示范基地50个以上,建成粮食绿色高产示范基地、放心蔬菜保供基地各100个。强化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大力提升农作物单产水平和畜禽、渔业生产水平。进一步推动绿色智能储粮技术及装备应用,提高安全储粮技术水平。确保全市口粮自给率稳步提升,生猪自给率达到70 %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8. 做精做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发展现代绿色都市农业强市为目标,按照现代产业集群理念,推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创建未来示范农业园区和都市农业公园等重点产业平台10个左右。培育发展现代种业、生物农业、营养健康食品及跨界融合农业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链,打造农业标志性产业链10个以上。深入实施农业品牌强农战略,新培育“品字标”浙江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10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 提高科技创新供给转化能力。顺应产业发展规律,有效整合现有科技资源,组建宁波市“三农四方”科技创新联盟,建立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的科技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优化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形成机制,推进农业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转化应用一体化部署,形成系列化、高质量的农业技术成果包,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对口协作,积极推动我市先进适宜农业新技术新品种转移转化,提高科技协作影响力。围绕减排、增汇、绿色生产等环节,通过创新驱动农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到2026年,实施科技富民惠农成果转化500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聚焦创新策源,实施农业创新支撑体系建设行动

    不断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高能级农业创新平台建设,发挥战略支撑引领、原始驱动创新作用,提升创新策源及创新孵化服务能力。

    10. 构建高能级农业科研平台。支持省部共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与风险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甬江科创区,培育建设以现代种业为重点的市级实验室及技术创新中心1-2家,争创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源头供给能力。深化市内科研机构及农业企业与浙江大学、浙江省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单位的合作,开展协同创新,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到2026年,新增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5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11. 促进农业重点区域创新引领发展。以创新驱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按照全产业链建设思路,重点加强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及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美丽乡村示范带等重点区域建设。引导科技创新资源进一步向重点区域集聚,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试点,建成全市农业创新发展的先行区。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市)创建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到2026年,新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2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 加强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星创天地建设,面向科技特派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专业化、开放性、一站式综合服务,新增省级以上星创天地20家以上。强化农作物、林特、畜禽、水产等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建设,统筹构建市级以上种业科技创新平台10家。搭建市域“数字农合联”服务平台,建成省级产业农合联40个。(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四)聚焦企业主体,实施农业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培育新业态,形成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

    13. 打造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力度,逐步成长为具有产业链主导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产值超过10亿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家。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建立农业创新联合体,加强协同创新,共同承担各级农业科技攻关重大项目。支持种业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种业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5家。在特色农产品、生物农业、营养健康食品等领域打造一批全国知名企业品牌。(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14. 壮大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扩面提质。建立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在技术创新、创业服务、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到2026年,全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15. 培育引进一批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及乡贤带项目、带成果等创新创业,领办创办一批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投资生物农业、智能农机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孵化一批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农业企业加强技术研发,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提升一批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聚焦人才引育,实施农业科技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创业能力及乡村振兴各类实施主体的职业技能水平。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

    16. 加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引育。依托“甬江人才工程”,遴选支持农业科技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平台作用,加速培养一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农业企业科技人才。加强涉农学科建设,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及创新领军人才牵头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和平台载体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学家、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7. 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科技特派员来源渠道,完善精准选派机制,鼓励支持乡土专家及退休农业技术人员参加科技服务,扩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构建形成与农业科技服务需求和特点相适应的“十百千”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围绕乡村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科技特派员拓展服务领域,实现产销对接、全产业链覆盖,打造“科技特派员+合作社”“科技特派员+星创天地”“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等新模式。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创新实体。市县联动每年向全市乡镇派遣各类科技特派员1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8.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市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作用,以“主导产业+技术团队+产业项目+示范基地”为抓手,不断提高农业技术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农技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定向培养及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加速人才队伍年轻化和专业化。以实际贡献为重要指标,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农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社保局)

    19. 提升农业从业者的科技素养。加强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深化“两进两回”行动,支持鼓励更多的科技特派员、高校毕业生、乡贤等返乡创新创业。充分发挥涉农高校、科研机构、农业技术培训学校及农业学会等载体作用,加强农业从业者农业技能培训和科普宣传,进一步提升农业从业者科学素养,培养更多的乡土专家和高素质农民。到2026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农科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农业科技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加强全市农业科技工作的统筹协调及重大政策、重点工作的研究,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区(县、市)政府“一把手”抓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机制,谋划创新举措,加大推进力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区(县、市))

    (二)深化体制改革。深化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创新,强化科技、产业部门协调联动,健全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障碍。完善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推行“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攻关模式,提升科技攻关的精准性和高效性。加强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大投入力度。统筹使用科技发展资金、农业发展资金等农业科技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现代种业、生物农业等领域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农业科技投入强度。鼓励企业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营造创新生态。创新宣传工作理念、手段和内容,及时解读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政策,加强农村科普工作和科技信息传播力度,大力宣传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讲好创新驱动高水平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的故事,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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