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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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9-30 15:15
  • 来源: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院所、高校,市各有关单位:

    9月4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见附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着眼于从制度层面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同等重要”指示的重要抓手,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请于12月30日前,把有关学习与落实情况以WORD文档与加盖公章的PDF文档两种形式反馈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员:全继业、夏可宏;

    联系电话:8929 2203、8918 6830;

    电子邮箱:3576457036@qq.com;

    也可通过微信或浙政钉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doc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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