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百强榜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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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3-21 09:55
  • 来源: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为发掘宁波市科技研发的革新力量,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争先进位,现开展2022年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百强榜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体

    (一)参加评选的主体是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遵循自愿参评原则。

    (二)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行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况。

    二、数据填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企业在截止日期之前登录“宁波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点击首页“诊断提升”进入“研发情况”模块按要求进行数据填报。

    (二)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24点前。

    (三)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三、企业研发投入计算办法

    本榜单中的研发投入是基于R&D判定原理计算的核心项目研发投入(简称研值),相关数据通过宁波科技大脑采集。

    四、百强榜发布规则

    对已填报数据的企业按照核心项目研发投入值进行排名,企业独立填报研发数据,可自主选择以集团名义或单一法人申报,最终形成2022年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百强榜。

    五、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公平公正,市科技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实,经比对有数据出现重大偏差的填报单位,将依规追究其科技诚信行为。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企业填报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做好指导。

    (三)选择以集团名义申报的企业,请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将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所有下属全资子公司(规上企业)清单汇总上报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于2023年4月3日17:00前统一将以集团名义排序的企业清单由浙政钉提交我局。

    (四)对于入围百强榜的企业在创新载体建设、科技人才引进、投融资等科技创新资源上给予倾斜支持,优先支持榜单企业申报承担省级“尖兵”、“领雁”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六、联系方式

    (一)数据填报咨询

    联系人: 潘美君  联系电话:89187097

    (二)百强榜咨询

    联系人: 郑宇轩  联系电话:89292206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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