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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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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3-22 15:55
  • 来源:市科技局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创新深化、加快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之年。全市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关于科技创新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科技、教育、人才联动,突出创新制胜导向,全面推进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高标准实施六大科创工程,形成“十百千”标志性成果,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数等指标评价争先进位,为宁波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一、坚定践行政治忠诚,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贯到底、全员覆盖,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构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闭环机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等精神,构建学习、调研、落实等全流程执行体系。强化理论学习,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提升科技系统抓学习、抓贯彻、抓落实的成效,牢牢把准科技工作的政治方向。

    2.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紧密结合全国、全省科技工作会议、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会、全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动员部署会等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易炼红调研省科技厅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争一流、创样板、作表率”标准做好责任分解落实,强化过程跟踪反馈,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科技系统落地落实。

    3.规范强化党建工作。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意识,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建工作、监督执纪、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等融合贯通。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落实局系统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意识形态监管体系,管控好意识形态阵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能力。

    二、建设高水平科技强市,打造重大标志性成果

    4.实施“十百千”标志性成果攻坚行动。聚焦“315”战略领域和重点方向,围绕3个“十”(十大创新深化项目、十大创新共同体、十大区域创新极),3个“百”(百家企业研发总部、百家重点实验室、百项硬核科技攻关成果),3个“千”(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超千亿、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超千亿、科技基金规模超千亿)标志性成果,强化“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建立完善研判调度、督导服务机制。

    5.健全组织统筹机制。贯彻落实“三位一体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要求,加强谋划统筹,探索科技、教育、人才联动新机制,推动构建全域一体化创新大格局。发挥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编制2023年宁波市科技强市建设工作要点,全面组织推进科技强市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制订发布科技强市建设政策意见,统筹落实科技创新重大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

    6.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落实“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部署要求,衔接国家重大科技政策和省“8+4”政策体系,迭代形成我市科技创新政策包。编制贯彻落实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工作方案,形成具体落实清单。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实施《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推进《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修订。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政策落实绩效评估,按规推进科技经费拨付兑现,确保科技政策执行到位。

    7.优化监测评价机制。围绕主要科技指标体系争先进位,分解市级部门、区(县、市)任务,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季度联席会议制度。争取建立各区(县、市)主要领导科技创新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开展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督促区(县、市)加大对乡镇(街道)科技创新考核评价分值占比。建立主要科技指标“月度通报亮晒、季度监测研讨、年度评价考核”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重点指标评估评价。

    三、深入实施六大科创工程,推动创新能级跨越提升

    (一)“科创平台强基”工程

    8.加快甬江科创区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化布局,加快建设甬江实验室、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等“十大创新深化项目”,推动一批高水平科研平台、人才团队落地。实施企业研发总部集聚计划,排摸调研重点企业研发总部集聚意愿,联动相关部门研究意向入驻企业建设过渡期问题,推动形成百家企业研发总部集聚格局。探索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开放共享试点。

    9.完善实验室体系建设。推动以甬江实验室为引领的实验室体系建设,构建形成“梯次分明、功能互补”实验室建设布局。推进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甬江实验室建设发展、创新研发、人才集聚,支持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创建海洋关键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推动市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组织开展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运行管理,打造百家重点实验室,新增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家。

    10.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提效发展。优化产业技术研究院分类管理,制订《关于加快宁波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绩效导向、科学评价、分级支持、扶优育强”运行管理体系,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创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不少于5家。加快高能级创新平台落地,加快与北京邮电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石化等洽谈对接。

    (二)实施“科研项目攻关”工程

    11.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完善关键核心技术动态摸排机制,迭代“卡点清单”“推广清单”“转化清单”等三张清单,聚焦“前沿引领技术—关键共性技术—重大场景应用”全链条一体化实施,实施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00项以上,加快突破数字创新、先进材料、生命健康、机器人和高端装备、双碳科技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形成百项硬核科技攻关成果。支持我市创新主体承担或参与国家、省重点研发项目,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项目给予配套奖励。

    12.推进科技惠农富民。实施“农业双强”科技创新行动,部署粮食安全、生物农业、绿色高效农业、食品机械、数字农业等领域科技攻关,争取省级及以上农业新品种审(认)定或登记30个以上,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及新模式100个以上。实施健康宁波科技创新行动,谋划宁波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部署生命健康科技领域重大专项,新增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家以上。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聚焦新能源及储能、工业流程再造及再制造、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重点领域,加强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13.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场景开放创新,围绕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智慧港航、数字经济等领域,通过“以赛代评”“以赛代招”,发布场景机会清单、举办场景大赛,推动产出一批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技术)。落实自主创新产品推荐政策,完善以技术产品应用市场价值为导向的评选制度。出台《加快促进宁波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意见》,完善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推进科技大市场3.0建设,形成覆盖全市服务范围的网格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举办院企对接活动150场以上,转化科技成果800项以上。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探索长三角地区技术经纪人互通互认。

    (三)实施“科技企业提质”工程

    14.推进科技型企业梯队培育。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五级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制订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运行监测评价,推广应用“高企通”在线服务,争取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700家以上;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0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00家。分档建立科技型企业数据库,实施企业“研值指数”(创新能力)评价体系。

    15.引导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落实《宁波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提升企业、高校院所、医疗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投入强度。制订企业研发后补助方案,开展企业研发后补助政策兑现落实,推动实现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超千亿。深入实施规上企业研发创新“诊断+提升”全覆盖活动,完善重点走访企业库清单,健全市县乡联动、闭环落实的走访机制,全年服务企业3000家以上,推动实现营收超过10亿元的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发明专利“清零”,全市研发机构设置率达到60%。

    16.强化企业创新载体建设。推动企业创新平台提档升级,加快推进3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新建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0家,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200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5家。加强双创载体建设布局,新增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国家级众创空间5家以上。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运行绩效评价,探索企业孵化培育新模式,布局首批“科技企业服务站”。

    (四)实施“产业创新引领”工程

    17.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开展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推动建立以研发投入为导向、以培育高精尖产业为目标的创新发展路径。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建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投入项目库,推动科技型重大项目按期实施,争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超千亿。聚焦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等未来产业领域,加强前瞻研究谋划,强化未来产业布局。

    18.推动高新园区发展。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宁波国家高新区扩容提质和“一区多园”建设发展,争取在全国高新区中争先进位。推动余姚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市),加快江北、宁海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区(县、市)省级高新园区全覆盖进程,推动宁海、象山、海曙等列入省级创建高新区名单。开展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试点建设,打造十大区域创新极。

    19.健全科技金融支撑。推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发展,制订实施《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扩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扩展“子基金+直投+跟投”运作模式。规范天使投资日常运行,组建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推进建立市场化子基金,完善基金管理公司组织架构,组建种子直投基金投资管理团队。创新科技信贷、科技保险,试点科技型企业创新积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投资、种子期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实现科技基金总规模超千亿。

    (五)实施“人才集聚赋能”工程

    20.加快引育科技人才团队。坚持科技、教育、人才融合发展,以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实验室、科研院所为试点打造十大创新共同体,形成科技、教育、人才一体联动的示范样板。优化完善科技人才引培体系,落实科技人才引育新政,加快引进顶尖人才、高端创新创业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人才项目管理及服务工作。壮大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依托宁波科技大脑,研究建立全市高端科技人才数据库,完善在线项目管理和人才服务工作。

    21.巩固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建设,研究发布“中国城市—中东欧科技创新合作指数”和白皮书,研究建立中国(宁波)—中东欧创新合作计划,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青年科技人才论坛暨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启动新一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和载体建设,发布20项以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累计创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突破10家。加快海外工作站布站工作,布局一批海外孵化创新中心、国际合作基地和联合实验室。

    22.推动国内区域创新合作。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谋划建设区域性科技合作战略平台,建设长三角科技合作飞地,加快仪器设备、科技数据等科创资源互通共享。推进杭甬、沪甬、甬蚌、甬舟等区域合作,积极开展跨区域揭榜挂帅、院企对接等活动,深度链接先进城市创新资源;推进山海协作、东西部协作,建立科技协作常态化沟通机制。打造重大科技合作活动品牌,高标准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中国(宁波)创新挑战赛等赛事活动,推动对外合作对接交流。

    (六)实施“科创生态优化”工程

    23.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实施创新制胜综合改革,落实《宁波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行动方案(2023-2026年)》,完善保障高水平科技强市建设和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发展的制度体系。深化人才评价改革,实施“以才荐才、以企荐才”的“举荐制”引才模式,探索完善人才自主评价机制。加快实施科研人员“扩中、提低”行动,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建立参与成果转化的各方利益主体相对均衡的收益分配制度,探索“阶梯制”收入分配模式。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修订《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强化项目过程管理。

    24.推进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迭代升级宁波科技大脑,聚焦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应用、重大政策集成协同,对接贯通相关业务数据,推进科技创新核心业务数字化。实质化建设运行“研值在线”应用场景,以研发投入为切口,以“研值指数”为核心指标,实现研发创新活动全量信息及时掌握,推动政府服务精准有效、资源配置合理高效、创新生态开放增效。

    25.构建高质量科技服务。完善科技服务业支持政策,制订《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强科技服务业研判分析,做好重点科技服务业企业的服务指导,争取科技服务业营收增长20%。加强科技服务业招商,支持高水平科技服务业企业总部或分支机构落地。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培训交流活动。

    26.强化科普工作。举办第二届双碳科技论坛,开展优秀绿色低碳领域典型案例及成果评选,加大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宣传推广及示范力度。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等重大专项活动,打造科普活动品牌。聚焦人口健康、食药安全、生态环保、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部署实施一批科普科技项目。

    四、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打造新时代高素质科技干部队伍

    27.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统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青年干部培养,激发各层级党员干部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科技管理干部队伍,贯彻全省科技系统“学习年、行动年、服务年”活动要求,制订局系统专项落实方案。搭建专家讲课、比学晾晒、工作部署一体联动的学习平台,强化干中学、学中干,培养干部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锻造“政治能力强、专业能力强、履职能力强、改革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干部队伍。

    28.锤炼优良工作作风。巩固全市“五问五破、五比五先”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全市科技系统“创新制胜、争先进位”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弘扬实干争先工作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结合省委市委“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省科技系统“学习年、行动年、服务年”活动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创新调研工作机制,加强科技工作重大战略策略问题研究;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用好政策工具箱,打好服务组合拳,深入一线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创新主体解难题、鼓干劲、强信心。

    29.强化制度规范落实。落实《科技局机关工作手册》各项内控制度,推进财务内控管理平台应用,加强资金管理和安全,从严从实抓好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保密安全、财务安全等方面工作,构建科技系统“大安全”工作格局,切实肩负起促发展、保平安的政治责任。强化档案管理,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适时有序接收归档文件资料,完成年度档案筛查和整理,逐项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巩固浙江省“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成果,争创省“示范数字档案室”。

    30.强化“清廉科技”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保持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扎实推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文明机关”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廉洁从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项目立项、资金使用、成果评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规范从政、廉洁自律,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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