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甬科合〔2022〕72号)规定,经评估、公示,现认定“宁波市光电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等18家实验室为2025年度宁波市重点实验室(A类)(详见附件),建设期自2025年2月5日起算。
附件:2025年度宁波市重点实验室(A类)认定名单.doc
关于公布2025年度宁波市重点实验室(A类)名单的通知.pdf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