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及各类成果登记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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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2-14 14:51
  • 来源:资源配置与监督评估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科技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我们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各类成果登记等流程进行了全面优化调整,决定自2025年2月17日起,按照新的流程实施线上备案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和成果登记流程

    1.适用对象:通过验收、结题的宁波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重大(重点)项目。

    2.具体流程:

    (1)备案填报。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宁波科技大脑”(网址: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点击我的待办-验收待办,按系统要求在线填写验收备案内容,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上报。

    (2)审核备案。一般项目经归口管理单位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后,上报至市科技局备案,不再需要提交纸质备案资料。重大(重点)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在系统内直接上报至市科技局审核,不再需要提交纸质备案资料。

    (3)成果登记。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成果登记系统(网址: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cgdj),按照项目成果属性,点击对应的成果类型,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成果信息、并上传附件。

    (4)审核公示。项目承担单位登记的成果,经成果登记办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转为线上公示。

    (5)打印证书。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承担单位可在成果登记系统内在线打印相关证书。其中,验收通过的项目可打印验收证明、成果登记证书;验收结题的项目可打印结题证明。

    二、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登记流程

    1.适用对象:除市科技计划项目以外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

    2.成果基本条件:

    (1)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2)成果权属没有争议;

    (3)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4)不涉及国家秘密;

    (5)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具体流程:

    (1)成果登记。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成果登记系统(网址: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cgdj),按照项目成果属性,点击对应的成果类型,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成果信息、并上传附件。

    (2)审核公示。项目承担单位登记的成果,经成果登记办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转为线上公示。

    (3)打印证书。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承担单位可在成果登记系统内在线打印成果登记证书。

    三、其他事项

    如无特殊情况,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成果登记无需到现场办理,不再受理纸质件材料。

    备案登记咨询电话:0574-87811023

    科技大脑技术支持:0574-87811024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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