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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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2-21 16:57
  • 来源:政策规划与创新体系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在全国科技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法治宁波建设重点任务,认真落实《2024年度法治宁波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科技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域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开展集体学法6次,学习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层层落实。

    二是持续推动科技立法。2024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市科技局牵头开展《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的修订工作。2025年1月,《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是统筹规划科技政策。组建市委人才科技委员会,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 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全域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方案》,统筹管理全域科技创新。开展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一决定”执法检查。围绕强化基础研究、促进成果转移转化、推进教科人一体改革等,制定出台《宁波市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2024-2027年)》《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宁波市深化“科技副总”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推动创新决策落到实处。

    四是严格落实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按要求履行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加强政策文件审查力度,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调动专业力量助力依法决策,全年共审查政策文件20件。加强科技创新政策供给,全年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文件报备率达100%。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坚持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相结合,宣布失效、废止政策文件25件。

    五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梳理政务服务行政权力事项,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5个行政权力事项全部下放。积极促成工作居留相关办理手续便利化,落实“工作居留一件事”服务,简化办理流程。举办“我爱宁波—外籍人才一站式服务”专场培训会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外籍人才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是着力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运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平台开展年度执法任务,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行政检查9次,任务完成率100%。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案卷评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监督机制。全年办结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3998件,作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行政确认10566件。

    七是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严格实行全体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局机关33人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全局执法证持有率达到91.7%,杜绝“临时工”执法现象。注重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新增公职律师3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工作中的“外脑”作用。

    八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结合科技活动周、宁波人才科技周、三下乡等活动,做好送法下企业、送法下乡等工作,宣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法规。加强科技政策宣传,开展政策宣贯、政策辅导等活动,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实施研发创新“诊断+提升”行动,为超过5000家的企业通过专场宣讲、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研发创新、科技型企业培育、税收优惠等政策宣贯,全省首创高企辅导中心,累计组织科创政策宣讲会、高企专家讲诊会百余场,辅导企业超千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市科技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较好成效,但对照新的更高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有待加强;二是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培育,科技部门各级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有待增强;三是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普及、政策宣讲活动形式有待创新。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更大力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履行法治责任。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公务员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学法用法网上培训和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

    二是完善科技创新法规体系。《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全票通过。高质量配合完成“一法两条例一决定”的执法检查任务,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关于加快推进宁波甬江科创区建设的决定》《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落地落实。将法治要求贯穿组织工作全过程,在重要政策制定过程中,着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优化行政管理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制度。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积极贯彻落实法治宁波建设工作部署,有序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坚持重大事项、重大资金、重大项目、干部人事安排和政策规划制定等均严格实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到规范性文件制定全过程公开透明。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科技系统整体法治水平。

    (二)完善科技创新法规体系。颁布实施《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加强《条例》宣贯。启动编制“十五五”规划,开展《宁波市高新技术发展办法》前期调研,全面落实全域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建立以《条例》为核心、覆盖全领域全链条的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

    (三)加大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力度。完善科技创新政策监测体系,建立政策法规进度监测机制,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水平,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局机关执法证持有率,督促区(县、市)科技部门提高执法证持有比例。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作用,注重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强科技系统内部执法监督,有效发挥法治监督员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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