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相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甬科社〔2026〕33号),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经申报、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市科技局审核,现将斯文婷等384名个人科技特派员、宁波大学水产品保鲜与鲜度智检科技特派员团队等91个团队科技特派员、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等2家法人科技特派员予以备案,有效期三年。
科技特派员要认真履行科技服务协议,深入派驻单位开展科技服务,着力解决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产业发展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