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全省和全市自主创新大会精神,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和《宁波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发展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效益为中心、人才为根本,积极推进实施“三三”科技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发挥科技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1、区域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争取国家项目有新的突破,全市列入国家级科技项目达到140项以上;专利申请量超过10000件,专利授权超过6000件,其中发明专利突破220件;开发市级以上新产品1500项;新建市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30家,其中省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0家;引进开发高新技术项目350项,引进共建研发机构25家。
2、高新技术产业稳步发展。力争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超过2400亿元;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5%;新增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
3、科技投入持续增长。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超过1.2%。
4、农业与社会科技有进一步发展。新培育发展农业创新型企业10家,星火示范基地1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先行区5个,农业良种覆盖率达到95%。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围绕上述目标,2007年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组织实施科技规划,认真落实和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法规
加强市、县联动和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全面推进实施科技发展规划,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科技发展和进步的机制,抓好已出台的各项科技政策的贯彻落实,重点做好《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有关财税政策的实施意见》、《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重点研发项目经费补助暂行办法》、《宁波市科技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等政策的实施,积极协调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发挥科技政策的导向效用。
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制定完善科技政策法规,抓紧《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草案)》起草工作,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省、市自主创新大会和农业科技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为主题,继续加大科技政策的宣讲与培训工作力度,使现行的科技发展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合力努力。
2、实施工业科技创新工程,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围绕“510”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通过主动设计与项目征集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的重大科技项目的招投标、择优委托攻关。滚动实施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关联度大、支撑产业升级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提升区域经济支柱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重点支持我市十大产业的装备与生产线的高新技术应用与产品开发,推进装备及关键部件开发,引导我市企业生产线的自动化与装备工业的引进、吸收与再创新,加速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
抓好重点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进创建国家火炬创新试验城市工作。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推进电子信息、新材料、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等四大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支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提升传统制造业的科技活动,形成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优势产业集群。
3、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引领工程,加快农业科技进步
贯彻落实全市农业科技大会精神,制定出台《十大农业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新农村科技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启动十大农业重大科技专项,协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联合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科技重大项目。重点支持优质高效农业新品种选育、农林病虫害和动物(水产)疫病综合防治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保鲜与精深加工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与推广应用,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农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推进种植、林特、畜禽和海洋渔业等传统特色产业的技术升级。
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星火计划的组织实施力度。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建成100个特色农业产业基地的目标,继续扶持和创建一批星火示范基地(即特色产业基地技术核心区),培育发展一批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的农业创新型企业。试行政府收购等方式,推进农业科技服务和良种良法推广,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性的民营农业科技机构或星火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结合创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着手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先行区建设试点工作,引导有条件的村(镇)创建一批特色科技示范村(镇)。加快农村社区生活环境综合治理、农村资源循环和再生资源利用、农村住宅设计与建设、村镇规划设计与基础设施配套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与示范。
4、实施社会事业科技支撑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围绕我市人口、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及生态市建设中的关键技术,协同相关部门主动设计,通过公开招标和择优委托等形式,组织实施 “资源循环利用与环境保护科技专项”、“生态市建设科技专项”、“人口与健康科技专项”、“公共安全科技专项”等一批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争取在解决社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方面有所突破。
加快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联合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推广、应用节水、节能、环保、医疗卫生等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提高节能、节水、绿色生产及人口健康水平。
加强社会发展领域创新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在重点培育5家社会发展领域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基础上,在社会发展领域继续支持建立若干个重点研发机构。加快培养社会发展领域科技人才,通过柔性引进等方式,加大高层次科研人才引进力度。
5、实施科技资源集聚和推进工程,提升科技创新载体支撑能力
重点推进宁波研发园区、保税区留学生创业园、浙江慈溪出口加工区等创业园区建设。鼓励、支持各类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创新要素在市研发园区集聚,使研发园区成为全市各类研发机构的集聚基地、高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和输出基地。
进一步加快宁波市科技创业中心、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和县(市)区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孵化器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创办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科技孵化器,增强对在孵企业的服务功能。
加快科技型服务业的引进和培育。重点发展与产业集群创新密切相关的专业化服务提供商,创新政府支持方式,培育扶持一批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良好的服务支撑。规范网上技术市场,建立诚信机制,促进网上技术市场发展。鼓励、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技术中介机构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促进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
抓好以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为重点的研发机构建设。引导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技术开发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大集团)创建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运用规划引导、计划倾斜、绩效评估、择优扶持等手段,引导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与科技成果的源泉,攻克一批与宁波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技术瓶颈。
6、强化知识产权导向,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
以培育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为抓手,引导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快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制度,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导向,把知识产权指标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验收的重要指标以及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等认定的重要条件,大力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政策的专利技术产业化。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击假冒、冒充专利行为,依法调处各类专利侵权纠纷,为鼓励自主创新提供法律保障。逐步扩大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委托执法活动,加强对已开展委托执法活动的(市)、区专利纠纷调处工作的指导,完善市、县两级联合执法机制,公平、合理、有效调处专利纠纷,打击专利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重点开展对企业负责人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利知识产权培训。举办“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
7、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集聚国内外优质科技资源
创建科技合作品牌,重点提高“宁波高交会”、“中国(宁波)新材料国际论坛”的影响和辐射作用。改进重大科技活动的组织形式,创新科技合作的形式和方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有效性,调动广大企业参与科技合作的积极性,逐步实现重大活动专业化、市场化运作。
广泛吸纳优质科技资源,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巩固、发展两院两校及长三角地区的科技合作关系,加强与中西部、东北和华南等科技资源丰富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以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需求为牵引,深入挖掘引进高技术成果。
进一步拓展国际合作的空间,积极开展与俄罗斯、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科技合作,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鼓励我市企业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产品研发水平和产品海外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强化国际合作平台的功能,嫁接国际先进技术,经过消化、吸收,并移植到企业实现再创新。
8、改进和完善科技管理,切实提高科技行政管理效能
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加强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强科技管理制度建设和绩效考评,把科技行政管理的重心从科技计划项目被动受理转移到规划引导、主动设计上来,从重项目前期立项转移到重项目全过程管理和实施绩效的考评上来,从重一般项目的直接管理转移到事关全市科技进步的能力建设上来,切实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对现有科技计划体系进行梳理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发明创造、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的科技计划体系。重点做好《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办法》、《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办法》、《农业创新型企业认定办法》《农村科技服务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等科技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发挥科技计划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的导向作用。
加快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系统,从项目申报、立项、合同签订、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全过程实行网上管理。同时,积极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运用“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系统(V2.0版)”,推行网上评审、异地评审、会议评审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指标体系,改进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管理。
9、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发挥科技人才在创新创业中的作用
加强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实施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在有望取得重大科研学术成果的高级专家中遴选出一批优秀人才,在科技项目推荐、立项、成果评审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予以重点倾斜、指导和服务。
注重项目、机构引进与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的有机结合,借助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柔性引才载体,着重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创新型拔尖人才,实现人才开发的快速提升。继续办好“宁波科技创业计划大赛”,吸引国内外科技创新人才来甬创新创业。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的培训,提高科技创新人才勇于创新、敢于创新的创新意识和善于创新的创新能力。组织开展“中国(宁波)新材料与产业化国际论坛”等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改善创新型人才学术交流环境。
10、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
以学习《江泽民文选》和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工作力度,使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提高事业心、责任心和服务理念。
以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为抓手,继续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检查监督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创建市级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继续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局机关干部“学知识、专业务、懂法律、守纪律、善创新”的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行政管理能力。同时,加强对县(市)、区科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努力提高县(市)、区科技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