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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2009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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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0-02-04 09:56
  • 来源:办公室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200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我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紧紧围绕推进实施“两创”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这一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着重在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推进产业创新发展、提高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各项工作有了新进展: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区域创新能力有了新的提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其中宁波大学为主完成的“无线电通信传输与终端系统关键技术的创新及应用”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其余4项为参与完成)、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参与完成),获得省科技进步奖23项(其中一等奖4项)。路宝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特大抗挠变梳型桥梁伸缩缝装置”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有2项发明专利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宁波太阳能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晶体硅太阳电池及组件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首批自主创新产品。年专利授权量首次突破万件,全年专利授权量达到15824件,同比增长60.1%,其中发明专利达到802件,同比增长58.8%,授权发明专利占专利总量的5.07%。
      (二)高新技术产业保持稳定增长。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1323.48亿元,同比增长14.45%,保持稳步增长势头。新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38家、国家创新型企业2家、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5家,省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13家。“宁波余姚塑料模具特色产业基地”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我市成功列入国家首批“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城市。
      (三)科技创新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快。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二期(宁波工业研究院)建设正式启动,新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4个,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3家、国家认定企业工程中心1家,培育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00家、市级重点实验室5家,引进、共建技术研发机构30家,支持建设了宁波半导体照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2个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市大学科技园被认定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四)现代农业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完善。新培育农业新品种21个,累计达到106个,其中24个通过省和国家审定(认定),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育成的“甬优”系列水稻新品种在全省和全市的覆盖分别达到了15%和65%。“甬优13号”新一代超高产杂交水稻品种,最高亩产达到903公斤,再次创浙江省晚稻单产的新纪录。在市农业产业化基地中,累计建成54个总面积为5.3万亩的星火示范基地(技术核心区),全年示范新技术216项,辐射带动380万亩。经统计测算,星火示范基地亩均农业增加值达1.39万元,为全市平均水平(4087元)的3.4倍。新认定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和农村科技服务机构23家,累计达到59家。
      (五)科技合作交流迈出新步伐。组织举办了“中国宁波高新技术成果交易洽谈会”等大型科技交流活动。进一步拓展了与重庆、西安等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西安交大等大院大所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深化。国际科技合作日益活跃,“日本东北亚•宁波周”、“欧洲•宁波周”等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获得圆满成功,宁波大学、兵科院宁波分院、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等3家单位被科技部列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初步形成以高校、研究院所为骨干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平台。
      (六)区域科技进步水平稳步提升。2008年我市科技综合实力、科技进步水平继续保持全省第二位(据省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评价报告)。创新型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并被列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城市各项工作扎实推进,12月28日,我市以优异的成绩迎来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组的全面评估验收。宁海县成为我市首个县级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宁波国家高新区被列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园区。在两年一度的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中,我市11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科技部的考核,北仑区、鄞州区、慈溪市、余姚市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单位,慈溪市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全市已有10个县(市)、区步入省科技强县(市)、区行列。(据了解,在省对市党政领导班子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我市有望再次评为优秀,成为全省唯一连续10年获得考核优秀的城市;奉化市也有望今年成为省科技强市,从而实现全市11个县市科技创强的满堂红。)
      二、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科学发展理念
      按照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市委“落实保增促调举措,争创科学发展新优势,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推向新阶段”实践主题,以“服务企业创新创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实践载体,严格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及早动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形成了学习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经测评群众满意率达98.4%。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了《市科技局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市科技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方法步骤,细化各阶段工作内容。全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共计7个基层党组织都制定了具体实施计划。
      二是深化学习调研,强化科学发展理念。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等学习材料,并邀请市委党校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同时,加强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和研判,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理念的理解和掌握。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由局领导带队,组织7个专题调研组,分赴各县(市)区、高校院所,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三是找准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根据学习实践活动检查阶段的工作安排,市科技局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调查问卷、座谈讨论等形式,多方面、多渠道地征集意见和建议。同时,开展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心活动,按照“八查八摆”和“三查三看”的要求,系统查摆本单位和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归类梳理各类意见建议42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8条意见建议进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从改善科技管理和服务入手,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着重解决科技创新工作在支撑发展、推动转型、改善民生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力求在发展理念、工作思路、服务举措等方面有创新、有突破。
      四是开展科技帮扶促调活动,强化服务举措。围绕“保增长、促转型、重民生、抓稳定”,以开展“建设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的活动为主线,组织开展了面向企业的“科技帮扶促调活动”,设立了网上“企业创新问题反映情况专栏”,进一步优化科技文献检索、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服务等多项服务企业举措,完善了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同时,抽调业务精、政策熟的优秀干部,深入企业开展形势、政策宣讲,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诊断等活动,先后举办政策宣讲培训44次、座谈咨询会50余次、科技讲座5期,帮助企业引进了先进技术110余项,实施了关键技术的开发研究150余项,重点围绕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转型,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在科技创新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攻坚克难,加速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
      (二)加强扶持和引导,扎实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一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在办好宁波科技信息网、《宁波科技》的同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沟通与联系,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科技成就”、“创新促调”、“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等为主题,推出系列专题报道8期,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科技宣传,并借助宁波电台《阳光热线》,以“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认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主题,与广大市民互动交流,宣传有关科技政策,解答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配合市有关部门组织举办创业创新风云榜颁奖盛典,对在推进自主创新、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优秀创新成果等进行表彰和奖励。成功举办了“2009年科技活动周”,以科普报告、科技下乡、巡回科普展等多种形式,普及科技知识。启动开展“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宁波科技创业计划大赛”等系列活动,努力营造敢于创业创新、支持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
      二是落实科技政策,加强企业创新的引导和扶持。重点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企业技术开发费150%抵扣所得税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协调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 2009年享受技术开发费150%税前列支的企业达534家(去年为290家,增加84%),享受税收优惠7.64亿元(去年为5.23亿元,增加46%)。去年认定的477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有393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了减按15%所得税优惠政策,实际减免所得税4.9亿元。此外,部分县(市)区还根据自身财政收支情况,对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应缴的房产税、水利基金和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给予了减半或者全免征收的优惠。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有效地引导了社会资源向科技创新集聚,带动了全社会科技创新投入。近两年,全市科技经费投入总额年均增长23.1%(2008年为105.71亿元),企业技术开发费支出年均增长20.7%(2008年达到82.63亿元)。据统计,2009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销售比例达1.04%,比去年同期的0.78%提高了0.26个百分点,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33.87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的41.03%),占销售的比例达3.99%(比全市规上工业企业2.95个百分点)。
      三是以开展评价考核为抓手,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开展。扎实做好市建设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在对各县(市)、区、市相关部门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开展宁波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评价考核工作,编写完成《宁波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白皮书——2008年度评价报告》,并定期编发《宁波市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简报》,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的落实。针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城市发展模式转型等决策和实践中的问题,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战略与宁波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研究》、《宁波市重点优势制造业转型升级路径探究——基于制造业企业微观运行视角》等一系列软科学课题研究和专题调研,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四是加强市、县(市)区联动,合力推进区域科技进步。扎实开展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在2009年省对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我市再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考核优秀单位(是全省唯一连续十年考核优秀的地(市)级单位), 11个县(市、区)也全部通过考核。在两年一度的科技部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中,我市11个县(市、区)全部通过考核,北仑区、鄞州区、慈溪市、余姚市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单位,慈溪市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我局被评为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优秀组织单位。积极推动科技强县创建活动,我市参加复查的9个县(市)区全部顺利通过省科技强县复查,目前我市已有10个县(市)区步入省科技强县(市)区行列,奉化市也有望今年成为省科技强市,从而实现全市11个县(市)区科技创强的满堂红。宁海县成为我市首个县级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实现了我市自2003年鄞州区邱隘镇成功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乡镇级)实验区以来的又一突破。
      (三)扎实推进改革创新,提升科技管理能力
      制订实施了《宁波市贯彻落实浙江省〈自主创新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有关任务指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层层抓落实。配合市人大开展了《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等专题研究,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印发了《宁波市科技研发投入资助计划实施办法》、《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对《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经过近几年的调整、完善,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市科技创新实际,规范、有序、高效、透明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科技行政管理的重心的“三个转变”(即:从科技计划项目被动受理转移到规划引导、主动设计,从重项目前期立项转移到重项目全过程管理和实施绩效的考评,从重一般项目的直接管理转移到事关全市科技进步的能力建设)。
      在技术创新的支持方式上,实施企业科技研发投资助计划,实行分类指导、择优扶持,对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网上技术市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等创新载体按绩效实施事后补助。在创新机制建设方面,突出科技创新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以保障创新活动的持续开展。在科技管理手段上,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系统”,实行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和项目查新制度,推行网上评审、异地评审。在科技项目监管方面,制定了《宁波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管理监督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审一决策”的项目立项程序,注重发挥纪检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科技项目立项、评审、招标等各个环节监管。
      (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增强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
      一是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围绕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等五大优势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等五大新兴产业的技术需求,立项支持工业类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16项,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优先主题,结合我市产业优势,积极组织发动我市相关企业申报国家重大专项、“863”计划等国家级科技项目,目前已有4个以上项目获科技部立项,其中,由慈溪大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承担的“超高分聚乙烯纤维关键制备技术研究”项目(863计划)已通过评审,预计可获得3000万元经费支持;由宁波博威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国内相关领域院校,设计提出的“铜合金替代材料——环保高性能变形锌合金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发”重点项目,目前已获科技部立项,获得国家科技经费支持1058万元,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建成我国第一条年产1.5万吨的新型高性能变形锌合金材料生产示范线。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争取国家科技项目250余项,获得国家经费支持3.5亿元,立项数、立项率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通过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涌现出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成果。如,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20kV及以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海底交联电缆及生产装备开发”的实施,研制出我国第一套海底电缆外部安全预警和定位系统,可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护海缆安全,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美国和德国在这一领域的技术垄断。
      二是加强创新载体建设,强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技术支撑。加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和管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工程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09年国家认定企业工程中心,新认定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00家,新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23家。加强对已建(在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的支持,对去年新增152家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18家、市级133家)给予市本级补助经费4360万元。积极探索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在去年底成立“宁波新材料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的基础上,相继组建了“宁波市装备制造业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宁波半导体照明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宁波市食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宁波市智能家电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4个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是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管理,提高孵化服务水平。开展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工作,积极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化对象、孵化条件、服务内容和管理团队上实现专业化。立项支持建设了“宁波市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专业孵化器”、“宁波市嵌入式系统专业孵化器等专业孵化器”,引进共建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宁波鄞州科技创新孵化基地”正式启动。大力支持宁波市大学科技园建设,目前宁波市大学科技园被科技部和教育部批准为“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科技创新平台。浙大科技园宁波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创科技孵化器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四是加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运行和建设的支持,落实了“宁波市科技综合服务及科技文献检索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费2665万元,对“宁波市大型科学仪器公用网”等公益性平台按服务量(信息流量)予以滚动支持,支持建设了“宁波半导体照明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3家,宁波新型金属材料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等4家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省级创新平台。
      五是强化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服务支撑,进一步提升科技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荐了16家创新基金项目咨询服务单位,遴选确定28家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为有资格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并组织开展创新基金项目相关审计业务的培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培训,进一步提高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
      (五)加大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扶持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初创期小企业的扶持,鼓励创新创业。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支持市级创新创业资金项目73项(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3项、留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0项、创新创业项目30)、市级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74项,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有91个科技创新项目被列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获资助经费4010万元,立项数和补助金额均超过去年。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新认定市级新产品4354项,项目总投入62.4亿元,项目实施后预计可新增销售192.3亿元/年,利润27.7亿元/年,创汇9.2亿美元/年。
      二是组织开展培育认定工作,壮大科技创新企业群体。制订出台《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全面启动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在县(市)区评审、公示、推荐的基础上,认定市科技型企业142家。扎实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2009年共有138家企业已经科技部批复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宁波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经评审认定,雪龙集团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被确定为市创新型企业。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培育国家创新型企业2家、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5家,省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13家。
      三是推进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宁波余姚塑料模具及制品特色产业基地”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组织推荐申报了“宁波北仑注塑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宁波国家高新区新能源与节能照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通过基地创建、产业扶强,有力地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强了技术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据对纳入统计的426家高新技术企业调查,2009年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的新产品产值率达到54.87%,远高于全市规上工业制造业企业15.42%的水平;高新技术企业销售利润率为10.90%,成本费用利润率达到11.87%,分别比一般规上工业企业高出5.19个百分点和5.69个百分点。
      (六)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一是以重大科技交流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先后举办或组团参加了第七届浙江(宁波)科技成果交易会、中国(宁波)高新技术成果交易洽谈会、浙江省—中国科学院科技合作现场交流会、日本东北亚•宁波周、欧洲•宁波周、南昌•宁波周、重庆•宁波周、深圳高交会、北京科博会等重大活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387余项(其中重大活动签约项目46项,市产学研创新服务平台成交项目190余项,其它项目151项),引进、共建了“慈溪产学研联合研究院”等技术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30家,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被列为国家技术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是强化合作共建力度,启动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二期建设。今年3月13日,中国科学院、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关于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二期建设备忘录》在北京签署,标志着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二期(宁波工业研究院)建设正式启动。未来3-5年,中国科学院和宁波市将共同投资7.6亿元用于宁波工业研究院建设,建设完成后,宁波工业研究院下设材料技术研究所、新能源技术研究所和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三个非法人单位,将极大提升我市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等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水平,为我市相关产业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三是加强网上技术交易活动的扶持,推动技术市场健康发展。出台了《宁波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网上技术市场产学研合作项目113项(其中合作攻关类34项、成果转化类项目67项),引导企事业单位通过网上技术市场进行技术合作和交易。积极推动宁波市产学研创新服务平台、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宁波市场良性发展,截至12月中旬,宁波市产学研创新服务平台已有注册企业会员1193家,高校、研究院所注册会员175家,专家会员321人,发布技术难题信息626项,发布科技成果508项,共有203个项目正式签约,合同金额18721万元;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宁波市场共发布技术难题1160项,正式签约469项,合同成交金额32524万元,上网企业数18547家,发布技术难题数、正式签约数、合同成交金额等三项指标列全省第一。全市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343项,合同成交金额25590.1万元,其中技术交易额19952.6万元。
      四是完善科技合作平台建设,推动国际科技合作的开展。宁波大学、兵科院宁波分院、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等3家单位被科技部列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高校、研究院所为骨干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平台初步形成。扎实推进实施JICA项目,经多方努力,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与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惠贞书院初步达成选派志愿者项目的意向,有13名学员被科技部选派赴日本参加JICA课程进修,其中1名为长期进修项目学员(为我省首位长期进修项目学员),帮助宁波大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引进了1名工业领域的日本花甲专家来甬工作。“WIMAX无线宽带接入设备样机研制”被列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优质丁腈橡胶大规模生产整套工艺的引进”、“汽车关重件高性能铝合金与先进铸造成形技术”、“生态产品开发的决策支持系统”等3个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通过了专家评审,有望获得科技部立项支持。
      (七)加快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组织开展科技专项行动,加快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农业、海洋渔业、卫生、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围绕《农作物新品种培育科技专项实施方案》、《医疗卫生科技专项实施方案》等九大专项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主动设计,推出了“大鲵引种养殖与人工繁育技术研究”、“奉化芋艿优良品系高效繁育与加工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高菜安全高效栽培与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宁波轨道交通试验段超深基坑支护及安全评价研究”等重大(重点)项目19项(其中重大农业项目11项、重大社会发展项目8项),取得了一批原创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二是完善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促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积极推进农业创新主体培育工作,培育农村科技服务机构10家,组织认定农业创新型企业13家,科技示范村镇10个,组建成立了宁波市食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鄞州区湾底村被认定为国家级新农村科技示范村。加强星火示范基地管理与建设,印发了《宁波市星火示范基地评估办法(试行)》,新认定星火示范基地10家,对已认定的31家星火示范基地进行评估,择优滚动支持。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启动“粮食生产功能区科技支撑专项”,立项支持实施市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2项、推广农业适用技术45个,争取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项。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已全面建成各类农业科技园19家,在2009年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验收工作中,慈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凭借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的显著成效,得到了与会专家和科技部领导的赞赏和肯定。
      三是扶持培育创新团队,加强学科人才培养。加大对科技创新团队的扶持,组织开展了首批市级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评审工作,经评审、公示,对“水稻育种创新团队”、“新型光电功能材料及器件创新团队”等8个创新团队予以重点支持,并组织推荐20个创新团队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加强基础研究,着力扶持基础科学研究和学科人才培养,立项支持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5项,涉及农业种植、农业养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肿瘤医学、生物医学及生态环保等领域,共支持经费383万元予以支持,有力的推动了我市农业与社会领域基础科研水平发展。
      四是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启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依靠科技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组织召开了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推进会,制订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的实施意见》,并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新农村建设。选派了16个法人和团队、167名科技特派员入驻全市91个乡镇,帮助开发科技项目,推进产业发展。一年中,科技特派员前后共举办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40期,培训农民3000余人次,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52个、新技术31个,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5个,有效缓解了农村缺技术、缺人才、缺信息的矛盾,推进了各乡镇特色农业的发展。
      五是实施科技培训工程,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和培训。认真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活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成立科技培训团,通过举办专题技术培训班、现场示范会,帮助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加快农村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自主开发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课件712分钟,其中水禽旱养喷淋技术等20个共计180分名的课件被科技部选中在全国播映,受到了科技部领导的表扬和农民群众的欢迎。
      (八)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一是认真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起草完成《宁波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纲要(初稿)》,出台了《宁波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规划(2009-2015年)》,加大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力度。目前,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在市各部门的全力推动下,12月28日迎来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组的评估验收。
      二是加大激励措施,鼓励发展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修订出台《宁波市专利资助暂行办法》,实施国内外授权专利补助和发明专利代理补助,鼓励支持专利申请,提高发明专利授权比例,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普及,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第五届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第三届中国专利周宁波活动周”、“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有奖征文”等活动,挖掘创新创造潜力,着力营造创新、创造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是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获取、运用和保护能力。强化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目标要求,抓好项目的中、后期跟踪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成立了宁波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联合市有关部门组织举办了“首届宁波市知识产权高级人才研讨班”、“中美知识产权研讨会”,深入宁波港集团开展“专利知识讲座”。组织认定市专利示范企业52家、省专利示范企业14家,推荐申报第四批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15家。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指导和跟踪管理,配合做好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示范单位验收小组对韵升、贝发等2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验收检查,13家省示范企业全部顺利通过省知识产权局的复核。加大专利权质押融资推进力度,经多方努力,甬微集团以“一种压缩机滑片的制造方法”专利技术为质押,与交通银行宁波支行达成1100万元的融资协议,拓展了金融机构和企业间的融资渠道。
      四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市中院、市整规办等相关部门参加了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研讨会,联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召开了宁波市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发布了《2008年宁波市保护知识产权白皮书》,开通了12330知识产权维权热线。进一步加大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构,加强专利行政执法,提高办案的质量,共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起,结案6起。开展“雷雨”、“天网”执法专项行动,以打击小家电领域的违法生产厂家为重点,对多家商场和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参与做好市政府承办的“第十一届浙洽会暨第八届消博会”等大型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周密调查、取证并充分掌握证据的基础上,对会展期间2起投诉进行了及时处理。
      (九)开展科技抗震活动,提高防震减灾应急能力
      一是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提高社会防灾意识。组织开展了以“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纪念‘5.12’地震一周年”为主题的防震减灾强化宣传月活动,通过开设网上“防震减灾强化宣传月”活动专栏、组织参加全国“家庭防震减灾知识竞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校园”活动、科技下乡、科普宣传周等,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二是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加强震情分析监测。今年9月以来,我市鄞州区、余姚市交界的皎口地区发生了系列小地震(其中1级以上10次,最大震级2.3级)。震情发生后,省、市两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炳荣,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瑜第一时间赶到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召集市科技(地震)、水利、宣传等部门和鄞州区相关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措施。市地震局会同省地震局组织专家对震区进行实地勘察和震情会商,市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和各地震台站进一步加强了震情值班监测和分析。同时,及时发布震情信息,解答群众电话咨询,把握好宣传报道口径,消除地震谣传。由于处置及时,考虑周全,措施得当,目前,震中区社会稳定,民心安定。
      三是做好地震台网建设,提高防震减灾能力。根据全省“十一五”地震台站建设计划,加强地震台站的建设。目前,7个强震台已全部完成台址勘选和技术方案设计;2个GNSS观测站已完成台址勘选和背景资料收集等建设前期工作(另有2个正在规划选址过程中);庄市前兆观测点改造工程基本完成,慈溪深井测震台也已完成台址勘选和试测,目前正在着手准备台站的深井钻探工作。启动宁波市地震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宁波市地震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初步设计方案已基本确定,第一阶段(分应用软件系统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展开。
      四是优化地震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加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审定。按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管委会的统一要求,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的审查”这一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指南、运作规程等进行了重新修订,并确定了轮流到中心窗口值班的责任人。参与了轨道交通1号线等3个重大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严把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关。此外,根据《宁波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参与了多次校安办技术鉴定组的安全排查工作,为市级中小学校舍安全排查提供了地震专业技术服务。
      (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争创“文明机关”
      一是加强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行政管理能力。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在重要岗位上大胆任用年富力强、德才兼备、务实创新的优秀干部,先后提拔任用4名优秀年轻干部(其中局级领导1名,处级正职1名,副职1名,非领导职务1名)。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结合贯彻省委、省政府开展的“两提高两降低”(即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效能建设活动,部署开展了创建“文明处室”活动,切实抓好去年民主评议社会各界对科技局提出意见和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服务举措,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争创市级“文明机关”和“服务型机关”。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务实、高效、勤政、廉洁、干净干事”的工作氛围。组织开展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等系列党课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抓好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三审一决策”的项目立项程序,实行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和项目查新制度,推行网上评审、异地评审,努力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注重发挥纪检组织的监督作用和群众监督,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阳光政务”,制定完善《宁波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管理监督实施办法》等廉政制度,加强科技项目立项、评审、招标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们作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客观分析,我市科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
      一是区域技术创新水平较低,应对经济危机能力不强。大部分企业技术创新水平较低,自身研发能力较弱,技术储备不足,特别在当前经济危机蔓延扩散的情况下,我市一些创新能力不强的企业,明显缺乏抵御经济危机能力。
      二是政策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如何真正把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也存在不少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如“企业技术开发费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政策,目前还存在政策享受面不够广、量不够多的问题。
      三是技术创新缺乏制度保障。不少企业虽然已经建立了研发机构,但制度建设还未跟上,在创新团队、资金投入、技术装备等要素投入缺乏必要的保障,在知识产权管理、成果转化应用、利益分配等方面也相对滞后,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
      四是科技管理工作与企业创新转型的迫切要求还有差距。与企业日益增长的创新转型需求相比,目前我市科技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科技管理水平和服务企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在产业技术的预见性、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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