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工作总结
  • 阅读:
  • 时间:2018-03-06 04:52
  • 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科技系统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思想作为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六化协同”、建设“名城名都”的战略部署,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为重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拉长长板、补齐短板,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顺利通过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评估验收,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预计全年研发经费支出231.5亿元,同比增长12%,占GDP比重2.35%;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16家,备案创新型初创企业1538家;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337.5亿元,同比增长10.4%;完成技术交易额81.8亿元,同比增长66.2%;完成发明专利授权5382件,占全部专利授权量的14.5%,比2016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一)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创新平台载体作用进一步突显

      一是“一带两湾”创新发展空间格局加快构建。推进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航天智慧科技城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鄞州区和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成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中官路创业创新大街列入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石墨烯创新中心成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是争创浙东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取得重大进展。将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作为“十三五”期间推动我市科技创新的重要抓手,按照示范区的建设标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宁波国家高新区全国排名升至第16位,杭州湾高性能新材料高新园区、江北光电新材料高新园区省级创建工作加快推进。

      三是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出台《宁波市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方案》,启动开展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化众创空间、市场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贷联动与科技保险、人才分类评价与双向流动等8项改革试点,健全完善政府、高校院所、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协同推进成果转化机制。

      (二)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一步提速

      一是自主创新水平不断提升。我市高校院所、企业参与完成的5项重大成果荣获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牵头完成的科技成果有33项获201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扎实推进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评选出科技创新特别奖3名、科技创新推动奖10名、科技进步奖80项。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效明显,研制出国际领先水平的机器人控制器、强磁共振设备等一批战略性产品,超高速数码喷印设备关键技术、气动元件关键共性检测技术、千瓦级铝空气电池发电系统等研发取得重要进展,超高纯溅射靶材、石墨烯重防腐涂料技术等一批重大产品和关键技术实现产业化,在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技术创新链。

      二是重大科技项目大力实施。结合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在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等领域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69项。过去五年,通过持续发力实施和转化重大科技项目与成果,有力支撑全市“双新”产业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领跑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出0.8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7%。

      三是技术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建成运行科技大市场,新设专业分市场6个,累计达18个,网上技术市场与国家科技成果网实现联通共享,合计发布科技成果近9万项。引进技术转化服务机构8家,在全国率先组建一支136人组成的专家型技术经纪人队伍,培养高级技术经纪人50名。征集21项科技成果参加省科技成果竞价(拍卖)会,合计成交2256万元,溢价率达28.6%。组建成立浙沪闽赣生产力促进服务联盟,充分发挥区域科技服务优势,推进科技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培育创新创业群体,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

      一是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市县联动,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培训,引导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16家,累计认定1975家,新增A股上市高新技术企业12家、累计达39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共减免企业2016年度税收53.16亿元,同比增长38.8%,惠及企业3200家(次)。

      二是加快培育创新型初创企业。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通过携带技术、项目、团队等形式,创办领办创新型初创企业,新培育创新型初创企业1538家,累计达10548家,287家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惠之星等一批创新型初创企业在全国创新创业赛事中斩获佳绩。出台《宁波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列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宁波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3家。

      三是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机制,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研发平台、创新载体,联合攻克关键共性技术,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在新材料、高端装备、半导体芯片等领域新建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53家、企业研究院19家,累计分别达1341家、124家,新建省级企业研究院22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46家,累计分别达69家、390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达18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达20家。

      (四)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科技开放合作进一步深化

      一是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加快建设。加大高水平创新载体的引进共建力度,引进共建中星中东欧新材料研究院、乌克兰国家科学院材料问题研究所中国分所、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浙大机器人研究院、吉利汽车研究院等各类创新载体52家,推进资源互补和产学研协同创新。

      二是重大科技活动深入开展。承办第二届中国(宁波)创新挑战赛、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材料行业总决赛、2017中国(宁波)新材料与产业化国际论坛和高新技术成果交易洽谈会等国家级赛事活动18场。第二届中国(宁波)创新挑战赛发布企业技术需求50项,51个高端团队参与竞标,达成合作意向21项、金额1021万元。我市参赛企业获得全国创新创业大赛一、二、四等奖各1项,三等奖2项,优秀奖15项,获奖率达83%。

      三是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势头良好。深化拓展与英国、乌克兰、西班牙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与外方单位签订合作项目18个。组织实施市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8个。中美“高效率有机太阳能电池合作研发”等3个项目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鼓励企业“走出去”,引进共建中意智能制造技术促进中心、国际技术产业联盟等国际研发和转移机构。

      (五)优化“双创”服务,创新创业动能进一步释放

      一是培育发展“双创”平台。加大众创空间培育建设力度,分别新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众创空间16家、9家和4家,累计分别达69家、45家和23家,创业导师近千人,入驻企业(创客团队)4500余个,已有562家企业获得融资、623个创客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推进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纵深发展,在智能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培育专业化众创空间13家。完善科技企业创业孵化机制,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达到27家、6家和10家,在孵企业近2000家,累计毕业企业2100余家,已有83家企业在新三板上市挂牌、142家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促进科技与金融高效结合。深入推进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共备案天使投资机构和投资人454个,新增跟投项目40项、累计190项,撬动社会资本投入17.6亿元,引导基金放大倍数达11.5倍,涵盖全市“3511”产业,实现区县(市)全覆盖。已投152家初创企业市值合计近70亿元,50余家企业在各级资本市场挂牌,涌现出达新半导体等一批科技型企业。联合区县(市)与银行共建科技信贷风险池,累计为51家创新型初创企业提供无实物资本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1.6亿元。深入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工作,新增专利质押融资额突破12亿元,超过过去5年总和。

      三是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服务行动。布局建设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打造更具活力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入围省级创建,杭州湾新区新能源汽车、镇海区精细化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列入省级培育序列。推广使用科技创新券,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创新成本,全年发放科技创新券近3500万元,累计发放9200余万元、使用3400万元,有力支持企业、创客等市场主体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配合做好“3315计划、等人才引进工作,新引进“3315计划”高端团队30个、海外高层次人才23名,其中院士团队6个,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人才累计分别达91人、274人,新引进全职两院院士和外籍院士各2名,获首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状1名。

      (六)强化民生科技支撑,科技惠民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加强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编制出台《宁波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农业科技攻关取得新突破,新增国家审定农业新品种12个,“甬优”12号水稻百亩示范方和高产攻关田亩产双双刷新全省纪录,攻克虎斑乌贼、银鲳等人工育种与养殖技术,初步实现商业化。实施农村科技精准帮扶,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培育国家级星创天地3家,建立示范基地55个、科技示范户149户,引进推广农业农村适用新品种新技术1676项,获“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市”称号。制定《科技助推“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科技专项行动方案》,聘请41位治水专家担任首席技术专家,结对41条劣Ⅴ类水质断面,实行“一河一策”治水技术方案,发挥科技创新助推和支撑剿灭劣V类水的作用。

      二是加强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编制出台《宁波市“十三五”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社发领域11个项目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支持,其中牵头“模块化CT探测器及核心关键部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等3个项目。水下生产系统脐带缆、介质阻挡放电离子源、纸张涂布生产线等3个产品获国内首台(套)产品,高光双材质注塑模具等16个产品获省首台(套)产品。研制出国内首套榨菜全程自动化加工装备和省内首台150升超高压示范样机。建成充电桩2800个,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1.3万辆。

      三是加强防震减灾领域科技创新。完善地震监测体系,稳定运行地震台站15个、观测测项25项,形成由地震监测中心和测震、前兆、强震、形变四类观测台网组成的地震观测系统。开展减隔震技术应用政策研究,建成全省首座应用减隔震技术的轨道交通上盖建筑。推进北仑区金泉社区创建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新建省级地震科普教育基地2个、累计5个,雅戈尔动物园SOS地震科普馆试运行3个多月,已接待游客超过15万人次。在全省率先建立符合机构和人员实际的地震应急预案,举行地震应急桌面推演,推动10余个社区建立示范地震应急预案。连续15年获“全国市级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评比先进单位”称号。

      (七)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进一步加快

      一是争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成效显著。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8个重点城市之一,出台《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构建起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获批建设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项筹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与管理创新。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编制宁波汽车零部件产业资源配置导向目录,初步建成知识产权区域布局信息化平台,在全国率先探索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资源的开放创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发明专利增量提质工程,发明专利申请超过1.8万件,宁波中车“超级电容器的制备方法”获国家专利金奖,获国家专利优秀奖10项,获省专利金奖2项、专利优秀奖4项。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2家,累计52家,新增省级专利示范企业10家,累计129家。

      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深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试点工作,以知识产权综合运用与保护第三方平台为载体,联合中介机构、专家、律师等组建125名专业调解员队伍,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第三方平台累计受理案件1544件,成功调解1070件,成功率达69.3%,基本可在一月内结案。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加大专利侵权假冒检查执法力度,全市专利案件立案1547起,结案率达99.8%。

      (八)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科研人员创新潜能进一步激发

      一是深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跳出科技抓科技,强化市场作用与政府作为的有机结合,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治理转变。统筹发挥好政府在规划、政策等方面的调控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制定出台《宁波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建立形成我市“十三五”时期综合性、系统性、改革性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二是落实和完善支持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科技项目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竞争性分配与普惠性支持、直接资助与间接资助、事前资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的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建立财政科技经费主要向企业流动的配置机制、财政经费资助与企业研发投入相挂钩的政策扶持机制,全市近70%的财政科研经费,用于支持企业牵头实施技术创新项目。

      三是完善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简化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拓展科技经费列支范围,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提高间接费用比重至20%。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鼓励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5年内可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支持高校院所扩大对外交流合作,推动落实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新政。

      (九)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科技创新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是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制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召开局系统学习教育大会,组织开展党课教育活动20余次,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章党规要义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开展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集中学习、集中轮训、集中讨论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提升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合力。在全市科技系统开展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学习践行当代科技人的高尚情操和奉献精神。

      二是加强科技创新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五进五促”,加强市县联动,组建科技服务团队,走访服务企业上千家。举办科技前沿知识“名家讲堂”和人工智能专题高级研修班,提升科技管理干部业务水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打通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

      三是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一岗双责”,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2场,部署推进科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着力打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科技立项“三审一决策”制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