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首批八个重大专项申报工作截止,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推进“科技争投”三年行动计划》、《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启动了重大专项第一批项目的组织推进工作,历经数月的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实地调查等阶段,第一批107个拟立项项目(课题)结束公示,正式获得立项。其中高性能电机与高档数控机床专项项目8项,关键基础零部件专项项目8项,机器人与高端装备专项项目6项,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15项,先进材料专项项目29项,新能源汽车专项项目7项,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8项,智能器件、先进半导体芯片及应用软件专项21项,此外通过第三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宁波)关键共性技术需求现场比拼赛推荐立项的行业和区域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项目有5项。
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重大举措,面向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需要,聚焦细分领域,以突破产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重大战略产品(服务),引领、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计划。自今年5月我市面向全国范围发布首批八个专项共计125个项目(课题)申报公告以来,市科技局共受理153项项目(课题)申报书,其中宁波市内法人申报147项,市外自然人申报6项,申请专项经费总额达10.9亿元。
重大专项项目评审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采用实地核查和异地专家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实地核查环节邀请各重大专项申报指南的编写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3人专家组,对照申报要求和申报资料,对申报项目(市内申报主体)的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研发团队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是否具备开展和完成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学研合作的基础和可行性等方面。异地专家评审(含视频答辩)主要采取“同行评议”方式进行。
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第一批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启动以来,全国各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纷纷结合各自在科研、技术方面的优势及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参与到项目(课题)前期调研和申报工作中来。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为例,材料所第一时间转发申报公告,并通知科研团队负责人,积极组织动员。随后,材料所成立了由分管所领导作为组长的重大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指南传达-政策解读-意向搜集-企业对接-专家评审-形审上报”的工作流程,为重大专项的申报做好全方位的服务工作。通过对重大专项指南的深度解读以及对相关科研团队的走访,结合团队前期研究基础与技术优势,积极联系中科院半导体所、中科院硅酸盐所、浙江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国内优势科研院所,以及北京、上海、沈阳、武汉等地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宁波优势企业洽谈合作事宜,最终成功牵头申报了8项项目(课题),涉及机器人与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器件、先进半导体芯片及应用软件、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等六大专项,凸显了我市高层次科研院所强大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和研究水平。
据了解,根据《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第一批项目(课题)申报公告》规定,对产业化示范项目,财政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下设的课题支持强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对技术攻关项目和前沿探索项目,每个课题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特别优秀的在实施过程中可以“一事一议”方式再给予支持。由企业牵头申报承担的项目,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企业的注册到位资金,并要求承担单位有相应的自筹经费配套(具体要求见各专项指南)。由宁波地区外的自然人(团队)申报的项目(课题),对自筹经费配套的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待企业落户注册后再行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