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和新动能转化等相关工作。指导区域创新发展工作、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协调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功能区科技创新工作。拟订重大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科技创新规划,在立法权限内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工作咨询和重大科技问题研究,承担科技统计工作,推进研发投入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普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