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拟订推进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领域科技发展的政策、规划。承担科技帮扶和科技特派员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工作,组织推动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技术标准等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