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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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4-26 11:00
  • 来源:政策规划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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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推进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发挥软科学研究对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决策支撑作用,现将2021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重点项目

    方向1: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对策研究

    研究目标: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的目标和要求,充分调研国内科技先行省份、城市建设科创高地的模式和路径,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基础,研究提出我市加快推动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建设的对策。

    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方向2: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模式及机制建设研究

    研究目标:对国内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模式开展广泛调研,研究科技创新先进城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模式和特点,全面梳理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现状,分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新型举国体制下我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模式。

    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方向3:宁波企业研发机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研究目标:对全市设有研发机构的企业进行调研梳理,分析宁波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运行、团队建设、研发项目实施、产学研合作等情况,总结企业研发管理模式、组织机制,为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壮大“科创企业森林”,研究提出我市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的对策建议。

    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方向4:探索创建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战略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更加包容审慎的准入监管机制,探索形成在人工智能领域符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新经济监管服务体系,探索制定自动驾驶、服务机器人、基因科技等领域的相关安全管理法规,建立保障和规范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框架。

    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方向5: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发展对策研究

    研究目标:根据建设新材料科创高地建设要求,抓住信息材料发展机遇,充分调研国内外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技术发展趋势、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基础,聚焦碳化硅(SiC)、氮化镓(GaN)等半导体材料, 研究提出我市布局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的对策和路径。

    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方向6:宁波市“4566”乡村产业科技创新现状及发展路径研究

    研究目标:调研梳理国内外科技创新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路径和经验,结合我市“4566”乡村产业科技创新现状,分析当前制约我市乡村产业发展的瓶颈,研究提出我市加快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促进乡村产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路径和对策。

    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方向7:宁波市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研究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产业需求-技术攻关-试样中试-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为主线,坚持问题、需求、目标为导向,总结现有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成效,直击科技创新的痛点、难点、堵点,重点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和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宁波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一揽子改革举措。

    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方向8:新发展格局下宁波国际科技合作路径方式研究

    研究目标:对国内科技创新先进城市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方式和路径进行广泛调研,总结梳理可参考借鉴的经验,结合宁波产业特点和创新基础,分析当前宁波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研究提出适合宁波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路径和方式。

    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方向9:生物制药领域国内外人才链研究

    研究目标:聚焦生物制药领域发展需求,梳理该领域全球创新链、产业链和人才链,分析该领域当前国内外研发力量分布,立足我市现有人才基础,研究提出推进相关产业人才链布局建设的策略建议。

    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方向10:职业技术院校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发展的适配性研究

    研究目标:全面调研我市职业技术院校专业设置情况,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深入分析职业技术院校专业设置相对滞后、聚集度过高、难以支撑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增强我市职业技术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适配性的对策举措。

    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方向11:宁波创新文化完善对策研究

    研究目标:广泛调研国内外先进城市创新文化培养建设情况,总结梳理创新文化培养建设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社会公众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契约精神等创新文化的培养和建设,研究提出建设路径和对策研究。

    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二)一般项目

    1.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推进宁波科技创新区域发展的实施路径

    2.提升高校学科创新能力支撑我市三大科创高地建设的对策研究

    3.宁波创业孵化平台(包括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建设路径及运行绩效评价研究

    4.宁波科技飞地建设运行机制及发展情况研究

    5.宁波重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及运行机制研究

    6.《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成效研究

    7. 完善宁波实验室体系对策研究

    8.促进宁波科技成果产业化体制机制研究

    9.双循环背景下宁波外向型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路径研究

    10.宁波发展前沿颠覆性技术方向及路径研究

    11.宁波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管理能力研究

    12.提升宁波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路径研究

    13.宁波科技创新数字化改革的重点与路径研究

    14.宁波企业专利管理状况调查研究

    15.推进标准与研发同步助力宁波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

    16.宁波优化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对策研究

    17.宁波科研诚信制度完善研究

    18.宁波推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对策研究

    19.宁波高学历人才创新创业成功案例研究

    20.宁波企业家创新能力提升策略研究

    21.宁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改革落实情况研究

    22.以授权为基础、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的研究(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8〕126号))

    23.宁波与中东欧国家科技创新政策对比研究

    24.宁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现状及应对策略

    25.宁波县域医共体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6.老年痴呆病预防与早发现的对策研究

    27.隐私性疾病诊疗社会乱象分析及对策研究

    28.宁波食品安全科技管控路径和对策研究

    29.宁波海洋产业科技资源调查研究

    30.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产教融合机制研究

    二、申报要求

    1. 2021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大类。选题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可增加副标题。申请项目要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市情实际,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政策建议。

    2. 重点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自立项之日起),一般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自立项之日起),以合同期限为准。

    重点项目支持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项目经费总额的60%,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余款。一般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采取一次性拨款。

    3. 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全市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或者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机构和组织。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诚信守法,无恶意拖延项目不验收结题、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软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重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与项目承担单位一致。

    4.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软科学项目:

    (1)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排名前三)在研市级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已经达到2项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已承担1项在研市级软科学项目的,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3)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软科学项目。已申报或承担相关市级项目者,不得重复申报内容基本或完全相同的选题。

    5. 项目申报单位一经立项,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开展研发活动,完成约定目标;应当接受主管部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完成中期检查和抽查;应当按规定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资料。不履行上述义务的,主管部门按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记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请科研资助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他责任。

    三、其它

    1.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申报时限、申报材料等具体信息后续通知会进一步明确,请各申报单位密切关注正式申报通知,并根据《市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宁波市软科学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附件2),提前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归口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好择优推荐工作。

    业务咨询:政策规划处 杨文智 电话:89183236

    附件1. 市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 宁波市软科学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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