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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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11-13 16:50
  • 来源:创新平台与合作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浙江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kjt.zj.gov.cn/art/2023/11/10/art_1229225203_5202079.html)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二、申报方式为在线申报,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认定”,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界面,按要求填写《浙江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详见附件),并上传相关附件。

    三、各新型研发机构在线申报时间为11月13日-11月20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在线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或认定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请各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确保符合条件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或企业的独立法人机构能报尽报。

    联系人:吴珂  89187181

    附件:浙江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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