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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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2-16 14:40
  • 来源:资源配置与诚信建设处 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甬科资笺〔2022〕6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科外〔2022〕107号)要求,结合项目形式审查结果,现将答辩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月25日(周六)

    2.地点: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区3幢)三楼报告厅签到,四楼评审室答辩。

    二、评审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介绍项目概况,时间8分钟以内。答辩人可以制作PPT用于项目介绍,也可以用文字稿或口头表述直接介绍,具体方式不作硬性要求。采用PPT介绍的,建议设置成16:9比例画面。

    2.专家组远程视频质询与交流提问,时间7分钟以内。

    三、参加人员

    答辩人员仅限项目申报书明确的前3位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申报单位财务负责人;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答辩。

    四、其它须知

    1.请答辩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提前30分钟签到,按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评审会场。因客观条件限制,当天无法到达现场的答辩人员,可以通过腾讯会议进行线上答辩,未按时签到参加答辩的,视为主动放弃评审,我局不再另行安排。

    2.线上答辩应提前 2天向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答辩时,接入视频会议的用户名必须设置为实名(申报单位+姓名);由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汇总后一并向我局提交《市外视频答辩人申请汇总表》(附件 1)。受网络讯号、电脑配置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影响,我局对于线上答辩的效果不予负责。

    3.参加线上答辩的腾讯视频会议室号,视回执反馈情况另行通知。

    4.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22年度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答辩评审回执》(见附件2),经归口管理单位汇总后,于2月20日(周一)17:00前由浙政钉提交我局联系人。

    5.答辩人制作的PPT汇报材料,可于2月23日9:00-11:30和14:00-17:00两个时间段到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四楼评审室进行播放测试。

    联系人:韩亮,电话89186832;周琳,电话87815614

    附件1.市外视频答辩人申请汇总表.docx

    附件2.2022年度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答辩评审回执.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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