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社〔2022〕29号)和《关于组织2023年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现将2023年度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4月13日—1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
联系人:农社处 李春荣 电话:89292207
资诚处 陈志伟 电话:89292202
办公室 胡学超 电话:89292180
传真:89292222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605室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