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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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3-05-23 16:01
  • 来源:创新平台与合作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沪科合〔2023〕8号)要求,现开展2023 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需求征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科创+产业”为引领,立足国家战略,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推动领域内科技型骨干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促进跨区域产学研合作、大中小企业融通,联合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长三角区域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协同融合。

    二、征集对象及要求

    1.征集对象。面向长三角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研究开发能力的科技型骨干企业,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 2 亿元,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不低于 5%,无不良信用记录。各省(市)也可根据实际,确定征集联合攻关需求的企业范围。

    2.征集要求。申报单位围绕近 2-3 年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研究提出需要外部协同解决的创新需求,鼓励面向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外部创新主体提出创新需求。

    三、征集内容

    需求征集采用“企业出题,社会揭榜”方式。需求提出单位要认真梳理,切实提出自身发展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难题,力求目标明确、经费保障、切实可行。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战略意义。从国内外技术现状、服务国家战略等角度说明需求的重要意义,展示其紧迫性和重要性。

    2.需求描述。主要梳理需要外部协同解决的关键技术难点,需求任务分解明确、表述清晰。

    3.应用场景。提出关键技术解决、关键产品研制、重大工程或重点企业应用等核心预期目标(指标)和应用场景。

    4.经费保障。重点明确该需求拟投入的经费总额、需要外部协同解决的对外揭榜金额。

    四、征集流程

    申报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下班前登录“长三角一体化科创云平台”(http://www.csj-stcloud.com),在线提交“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需求征集表”,并将表格同步反馈至邮箱wxnbsti@qq.com。

    附件1:关于印发《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长三角联合公关需求征集表.doc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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