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科社〔2024〕7号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高校、院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4月15日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函才【2023】65号)、2023年12月1日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荐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表现突出参与单位和人员的通知》(科普联办【2023】5号)、2023年12月12日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表现突出单位和个人的通知》(甬科社【2023】115号)文件精神,经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推荐,局领导研究同意,并报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科技部人才与科普司批准,决定对在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的15个单位和15名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现将有关名单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望获颁荣誉证书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更加积极地参加各类科普活动,为宁波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