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统计局、省科技厅联合发布《2023年度浙江省及设区市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市创新指数同比提升16个点,提升幅度居全省首位。
作为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重要衡量指标,浙江省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以年度为周期,采用“创新指数”这一动态监测方式,重点聚焦科技投入、技术创新、科技产出、转型升级、创新环境五个领域指标进行动态监测,综合反映区域科技进步水平、科技创新能力以及创新创业生态的总体情况。2023年度,宁波市科技投入、创新环境、科技产出指数均居全省前三位。
根据《报告》,2023年宁波市总体创新发展水平较高,发展势头明显加快。科技投入强度持续提升,全市R&D经费投入持续较快增长,宁波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首次突破3%,达到3.08%,占比提升幅度居全省第一。科技创新环境持续优化,财税政策保障落实到位,2023年宁波市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均为全省第一;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企业研发加计扣除税收减免以及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享受额度稳居全国城市第一方阵。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强化,科技企业梯队不断育强攀高,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预计突破8500家,数量实现三年翻番、增速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一;今年已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长25%,增速居全国省市第八。同时,企业创新投入不断增强,有R&D投入规上工业企业数在全省居首。
创新指数持续提升,是我市深入实施“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创新“强基登峰”的成果体现。宁波围绕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目标,加大科技创新统筹力度,聚力推进“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完善“1+N”政策体系,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全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速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城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宁波市和镇海区、鄞州区、慈溪市获省科技创新鼎;中国(城市)—中东欧国家开放创新合作指数排名全国第六位;“科教产共同体”入选《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评价报告》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