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甬科社〔2023〕18号)、《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2022〕36号)和《关于开展第四批宁波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党组会议审议,现将宁波市第四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拟建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2月5日—2月1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
联系人:
农社处 李春荣 电话:89292207
资诚处 陈志伟 电话:89292202
机关纪委 胡学超 电话:89292180
传真:89292222 8929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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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