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宁波成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4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的关键一年,更是科技部门机构改革后全面运行的第一年。全市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力落实“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部署要求,高质量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启动实施科技创新“强基登峰”工程,开展六大创新行动,重点在平台能级提升、指标争先进位、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打好攻坚战,为宁波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市域样板提供强大科技支撑。主要目标是: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3%、争取达到3.4%;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8500家、争取达到9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争取达到61.5%;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5%;技术交易额突破900亿元、争取达到1000亿元。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科技事业的全面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激励党员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构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四链”融合等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深化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活动,进一步激发循迹溯源、感恩追随的内生动力,持续擦亮信仰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2.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要求,围绕中央科技委员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市委“新春第一会”、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工作部署会议、全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部署会议、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等各类重要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要求,主动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强化过程跟踪反馈,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在科技系统落地落实。聚焦全省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和全市“创新实干奋进年”主题,迭代开展改革重塑年、大抓落实年、能力提升年活动,把抓落实作为推进科技创新的鲜明导向和工作主线,建立健全清单化、项目化、闭环化的落实推进机制。
3.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制度,增强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针对性实效性。健全专题党课制度,局党组成员每人至少组织1次专题党课,助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推进上下贯通的模范机关标准化建设,按照“一个支部一个品牌、一个支部一个特色”的要求,依托党建品牌创建、模范党支部创建,引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创优,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推动基层党组织创新党建活动载体,推动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
4.坚守意识形态工作阵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组织分析研判,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严格保密审查、信息发布、舆情监测等制度措施,提高网络风险防控能力,织密扎牢意识形态工作防线。坚守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加强门户网站等意识形态载体管理,弘扬主旋律、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和主动权。强化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建立健全论坛、讲座、报告会等活动报备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规范互联网和社交平台言行,积极营造清朗向上的网络环境。
二、实施“登峰计划”,攻坚突破一批标志性成果
5.培育世界一流的科创平台。加强统筹协调和向上对接,全力争取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国字号”平台实现零的突破。依托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创建海洋关键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建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全国重点实验室。谋划推进全域海洋材料综合研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等重大平台,推动相关预研项目列入国家“十五五”设施建设规划。依托与中国船级社合作,建设国家水上装备安全与可靠性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创建国家智能工厂操作系统技术创新中心。
6.协同打造国内一流学科。支持宁波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等高校,以及甬江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数字孪生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加快建设,统筹推进科创平台打造、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人才团队培养,促进要素资源一体配置、创新主体一体联动、科研攻关一体协同机制,在力学、海洋新材料、稀土材料、数字孪生等领域打造一批一流学科。
7.培育世界一流的创新型企业。聚焦新材料、人形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未来产业领域,重点培育一批掌握国际科技创新话语权的龙头科技型企业,以培育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为抓手,强化企业梯队排摸,建立重点发展储备清单,予以平台、项目、人才等综合支持,形成一批细分领域赛道世界领跑企业。
8.推进全市创新发展能级争先进位。推进新时代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紧密衔接国家、省各类科技评价工作,加强市县联动管理,定期分析研究全市创新发展形势,强化科技统计监测评价,提升月监测、季分析、年评价工作体系效能。加强分析全省“创新深化”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等考核评价要求,力争年度考核进位,争取在省科技创新鼎、省政府督查激励,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评价排名等工作上有新突破。
三、实施“强基计划”,全面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
(一)战略科技力量培育行动
9.加快甬江科创区建设。对标世界一流标准建设甬江科创区,实施研发总部汇聚、研究院集聚、实验室提升三大行动。协同推进企业研发总部集聚区招商,推动极氪、东方电缆等一批研发总部开工建设,争取引进企业研发总部5家,启动红外光电研究中心、甬江实验室科创孵化区等建设。加快甬江科创区研究院集聚区建设,探索建立集聚区建设运行机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深化与中国科学院战略合作,推动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实施“双突破双倍增”计划。
推进中石化宁波新材料高端创新平台、宁波数字孪生研究院建设发展。促进高新区创新提质,支持宁波高新区开展争先进位攻坚行动,推动宁波高新区在全国排名实现进位;推进海曙、奉化列入省级高新园区创建名单,争取实现省级高新园区全覆盖。
10.完善实验室体系和技术创新中心体系。落实《浙江省高能级科创平台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升全市高能级科创平台发展质效。构建“龙头引领、梯次分明、功能互补”的实验室体系,突出甬江实验室引领示范,支持甬江实验室科研区建设和科研布局,推动科研人员规模扩充至500人,积极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项目。优化实验室梯队培育成长机制,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5家,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20家。加快推动智能工厂操作系统、绿色智能汽车及零部件、绿色石化等3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谋划创建省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制订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布局一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
11.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出台《宁波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深化研究院分级分类管理评价,引育一批高质量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完善新型研发机构管理体系,对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绩效考核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重点打造一批标杆型研究院。做好跟踪服务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困难问题,推动研究院高质量成果产出。
(二)企业主导的新型举国体制构建行动
12.全面加强基础研究。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和发展环境,制订实施《宁波市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2024-2027年)》,争取全市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增速超过30%。开展2025年度国家联合基金指南(宁波)编制凝练工作,组织2024年度国家联合基金(宁波)指南项目申报、答辩等工作。充分发挥自然科学基金配套经费效能,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我市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
13.探索有组织科研、大兵团作战攻关模式。紧密跟踪国家科技前沿战略布局、全省“315”科技创新发展领域布局,主动融入重大战略任务。探索部市、省市联动等合作攻关新机制,争取省甬联动项目40项以上、国家重点研发科技项目10项以上,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市县合作科技项目”,形成省、市、区(县)三级联动机制。更大程度发挥企业在落实新型举国体制中的主导作用,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品为导向的创新联合体建设,打造“产学研贯通、上下游一体”的科技创新全链条,深化“多主体全链条的创新联合体建设”国家创新改革试点项目建设。
14.完善支持创新的制度保障。加强与国家奖励办、省科技厅对接,及时跟踪国家、省科技奖励政策调整情况,及时梳理标志性科技成果,推荐优秀成果申报国家、省科技奖励。启动研究修订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完善市科学技术奖受理申报、审核、评审流程。加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重大创新平台经费保障,优化科技资金配置模式,加强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提升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产业结构优化行动
15.强化高水平科技供给。聚焦“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153”重点领域,实施“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部署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00项以上,攻克重大标志性成果20项。深化“以赛代评”“以赛代招”机制,举办第二届场景应用大赛,推动产出一批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技术)。开展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工作,全年新增目录产品超过150项。实施“农业双强”科技创新行动,聚焦现代种业、绿色高效农业、农业生物制造、智能农机装备、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及美丽乡村治理等领域,立项支持重大项目10项以上,争取省级及以上农业新品种审(认)定或登记20个以上,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及新模式100个以上。加快农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引育。实施社会领域科技赋能行动,编制生物医药产业(原创新药、未来诊疗)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围绕生命健康、双碳科技、文化科技融合等领域,立项支持重大项目50项以上,推进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
16.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级。培育科技型企业雁阵梯队,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新培育省科技领军企业5家、省科技小巨人企业2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000家。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全周期培育机制,加强与税务、经信、金融等部门政策联动,打造“陪伴式”扶育模式,提升精准监管效能,全年辅导企业3000家。深入实施企业研发创新“三清零一提升”“诊断+提升”专项行动,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提高5个点,新建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0家、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200家。全面提升双创载体服务质效,创建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0家。
17.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探索“科技攻关—场景验证—产业化应用”技术成果转化新路径,制订出台《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创建5家市级概念验证中心。持续开展“双百千万”专项行动,加快科技大市场建设,举办院企精准对接活动200场以上,转化科技成果800项以上,技术经纪人达1700人,探索长三角地区技术经纪人互通互认。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特派员常态化选派机制,全年省市县累计派遣科技特派员1000人次以上,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100项以上。
(四)科技人才汇聚行动
18.推进高端科技人才引育。实施顶尖人才科技项目,支持顶尖人才全职类项目5项以上,健全完善全周期服务保障机制,推动顶尖人才科技项目落地见效。体系化推进各级各类人才引育工程,加强部门协同、市县联动,完善“排摸入库—申报走访—答辩辅导—立项后服务”人才项目全流程工作机制,保障国家、省级人才项目申报成功率实现新提升。高质量做好甬江人才工程申报遴选管理工作,优化青年人才支持方式,探索建立青年科学家长期滚动支持机制,引进培育200名青年科技人才,推动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在全省保持领先。支持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80名以上。
19.推进以中东欧为重点的国际科技合作。加快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建设,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召开第一次理事会会议。举行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智库论坛,谋划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青年科技人才论坛和第二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搭建开放创新智库体系,组建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智库联盟。深化创新合作研究,持续开展“中国(城市)—中东欧国家开放创新合作指数”研究,举办俄罗斯“中国大使奖”获得者中国行等国际交流活动。部署20项以上市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新增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2家以上。在“一带一路”关键节点国家及主要发达国家建设海外工作(合作)站,拓宽海外引才引智渠道。
20.开展高质量国内科技合作。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加强与上海、杭州、蚌埠等地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仪器设备、科技数据等科创资源互通共享。加快“科创飞地+产业飞地”建设,支持山区26县高新技术企业到我市设立“科创中心”、“人才科创中心”等飞地,加快创新资源共建共享。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宁波赛区)、中国创新挑战赛(宁波)等赛事活动。推进山海协作、东西部协作,建立科技协作常态化沟通机制。
(五)以金融为重点的创新生态优化行动
21.强化政策法规支撑。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宣贯,修订《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出台《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配套政策。迭代延续“科技新政15条”政策包,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各项优惠税收政策,力争全年减免税额突破200亿元,惠及企业1万家以上。
22.健全科技金融支持体系。整合全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资源,学习调研深圳等先进城市发展经验,谋划完善“投、贷、保、担”科技金融体系的具体举措,探索建立政府、银行、保险、投资联动机制。深化“拨改投”试点,在概念验证、小试平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系列政策落地,扩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建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3支以上。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创新保等保险产品,遴选科技攻关保险等纳入保费补助范围,探索运用创新券对企业投保费用给予一定补助。
23.营造浓郁的创新创业氛围。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开展年度研发投入百强企业、创新能力乡镇(街道)评价等,力争新增1个区县的研发投入强度超过省平均,覆盖率超过50%。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宣传,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实施科普活动品牌建设工作,协同办好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等活动,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科普教育基地,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和社会力量开展特色主题科普教育活动。
(六)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深化行动
24.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坚持科技、教育、人才融合发展,深化“科教产共同体建设支撑甬江科创区高质量发展”省级创新深化试点,总结推广科教产共同体建设模式,引导区(县、市)申报省“创新深化”试点项目,探索推进企业牵头建设科教产共同体。围绕高能级平台打造、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层次人才培育集聚,强化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落细落实创新深化政策清单、改革清单,统筹推进体制共通、人才共育、平台共建、资源共享、项目共研。围绕科技管理体制、开放创新生态改革试点等谋划实施重大改革。
25.优化科技治理能力。以科技部门机构改革为牵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推进科技管理向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集成转变。迭代升级宁波科技大脑,聚焦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应用、重大政策集成协同,推进科技创新核心业务数字化。推进“研值在线”平台建设,建立创新主体研发创新全链条管理模块。进一步完善“研值”评价标准和管理机制,探索建设研值信贷、政策助手、技术图谱等应用场景,推进各类政策、资源向高“研值”主体倾斜。
26.完善项目组织管理机制。优化科技项目组织方式,健全企业在重大项目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深化市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计划“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稳步提高4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承担市重点研发计划的比例。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机制,推动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
四、强化作风建设,打造勤廉并重的高素质科技铁军
27.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科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坚定有力抓好廉政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8.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在重大科创平台建设、重点攻关项目设置、重要科技资金使用等方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监督执纪运用到各个环节,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落实市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市科技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按照市委“七张问题清单”工作部署要求,征集梳理问题,做好整改督促。
29.提升干部队伍能力。按照科技部门机构改革要求,制订《宁波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稳妥有序推进处室职能优化提升。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统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落实省委市委深入践行“四下基层”、深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和省科技系统“改革重塑年、大抓落实年、能力提升年”活动要求,制订出台专项实施方案,助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强化科技系统培训,举办全市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专题培训班,加强科技前沿、科技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运用。组建青年读书会,举办青年学员讲坛“微党课”系列活动,提升青年干部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夯实干部队伍成长基础。
30.加强安全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指导管理、完善安全工作机制,从严从实抓好平安宁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国家安全、保密安全、财务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落地,构建科技系统“大安全”工作格局。落实《科技局机关工作手册》各项内控制度,推进财务内控管理平台应用。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适时有序接收归档文件资料,完成年度档案筛查和整理,逐项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巩固省“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成果,全面提升档案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