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50强榜评选工作的通知
  • 阅读:
  • 时间:2024-04-01 12:12
  • 来源: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时代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宁波“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现开展2023年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50强榜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体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用“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衡量)和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纳入规上企业研发统计范围,并填报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二)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行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况。

    二、取数来源和时间要求

    本榜单的企业研发投入数据采样来自全市企业在“宁波科技大脑”中“研发项目(后补助申请)”模块填报的数据。拟参与评选的企业须参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宁波市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进行填报,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17:00。

    三、发布规则

    对填报数据的企业按照核心项目研发投入值及研发投入强度进行综合排名。企业可自主选择以集团名义或单一法人申报,最终形成2023年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50强榜。

    四、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公平公正,市科技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实,经比对有数据出现重大偏差的填报单位,将依规追究其科技诚信行为,并撤销相关荣誉。归口管理部门对企业填报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做好指导。

    (二)选择以集团名义申报的企业,请于2024年4月3日17:00前将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下属全资子公司(规上企业)清单汇总上报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于2024年4月7日17:00前统一将以集团名义排序的企业清单由浙政钉提交我局。

    (三)对入围50强榜的企业在创新载体建设、科技人才引进、投融资等科技创新资源上给予倾斜支持,优先支持榜单企业申报承担省级“尖兵”、“领雁”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邱  虹  联系电话:89292204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