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宁波市A类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项目答辩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4月19日(周五)
2.地点: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区3幢)三楼报告厅签到,四楼评审室答辩。
二、评审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介绍项目概况,时间10分钟以内。答辩人可以制作PPT用于项目介绍,也可以用文字稿或口头表述直接介绍,具体方式不作硬性要求。采用PPT介绍的,建议设置成16:9比例画面,文件容量控制在50MB以下。
2.专家组远程视频质询与交流提问,时间10分钟以内。
三、参加人员
每家实验室参加答辩的人员控制在5名以内,其中包括实验室主任1名、依托单位及归口管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各1名、共建单位代表1名(如有)、其他相关人员。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答辩。
四、其它须知
1.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24年度宁波市重点实验室答辩评审回执》(见附件1),经归口管理单位汇总后,于4月12日17:00前由浙政钉提交我局。
2.请答辩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提前30分钟签到,按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评审会场。因客观条件限制,当天无法到达现场的答辩人员,可申请通过腾讯会议进行线上答辩。未按时签到参加答辩的,视为主动放弃评审,我局不再另行安排。
3.答辩人制作的PPT汇报材料如需测试,可于正式答辩时间前1小时到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3楼等候室进行播放测试。
4.工作日研发园区内车位紧张,请参与答辩单位及早、就近安排停车。
联系人:王晓,电话:89187169;周琳,电话87815614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