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江北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会举行,全区100多位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培训会现场,江北区科技局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申报要点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面解析。根据有关政策,企业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当年起,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与新质生产力有着密切的关系。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主体,正以其强大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引领着新质生产力的不断涌现和发展。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企业能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茁壮成长。”区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对高新技术企业已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也有市区两级资金奖励。
高新技术企业成本费用构成与传统企业不同。在高新技术企业的成本构成中,研发费用支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随后,江北区税务部门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进行解析。
据了解,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据实扣除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额。对企业的研发费用实施加计扣除,就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根据有关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全面提升至100%,这对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成本具有积极意义。
培训会现场干货不断,让参与培训的企业代表也收获满满。“我们是一家从事治水的企业,目前公司开始逐步地向科技型企业转型。我们从去年开始准备高新技术的创建,这次培训讲解很详细,对我们帮助很大。”宁波工业供水公司技术部经理王泽国参加完培训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