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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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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7-24 17:00
  • 来源:基础研究与民生科技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甬人科办〔2024〕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委人才科技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市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2024-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宁波市委人才科技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4年7月2日

    宁波市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2024-2027年)

    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坚持“四个面向”,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首位战略,坚持自由探索与需求导向相结合,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和发展环境,塑造战略科技力量,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为宁波“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提供科技创新策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注重原创。围绕基础前沿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加强“从0到1”的基础研究,鼓励跨领域、跨学科交叉研究,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

    ——人才优先。遵循人才发展规律,重视科研队伍结构优化,以全球视野集聚人才,注重培育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原创,努力使宁波成为全国基础研究高水平人才的成长地和聚集地。

    ——持之以恒。加大基础学科和基础研究支持力度,优化投入结构,对关系长远发展的基础学科和基础前沿领域建立长期支持机制。完善基础研究领域项目、平台和人才的评价机制,引导科研人员长期潜心开展研究。

    ——开放合作。发挥开放优势,深化区域创新协作,拓展国内国际合作伙伴网络,开展高水平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促进跨地域跨领域基础研究合作,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创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三)主要目标

    到2027年,我市高水平基础研究体系基本形成,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优秀青年科学家有机组成的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在重要前沿科技方向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机制逐步完善。每年基础研究投入增长30%以上,企业和社会力量在基础研究投入中的占比明显增加,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显著提升。

    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家以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0家以上、市级基础学科研究中心5家以上,高能级科学研究平台和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引进集聚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水平创新团队,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科学家和顶尖青年科学家群体,顶尖人才(项目)数量累计超过40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超过30名。

    创新源头供给能力大幅跃升。进入全球ESI前1%学科达到20个以上、前1‰学科实现零的突破,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项目能力明显提升,产出一批“从0到1”重大原创性成果,为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实现自主可控提供源头供给。

    二、重点方向

    (一)总体布局

    1.优化基础学科建设布局。结合宁波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和登峰学科创新引领行动,支持宁波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等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等基础学科,加快材料、信息、机械、能源、交通、医学、农业等应用学科发展,重点建设10个登峰学科、60个优势特色学科及100个一流专业,构筑全面均衡发展的高质量学科体系。

    2.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布局。聚焦我市三大科创高地和“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重大技术瓶颈背后的核心科学问题,强化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的基础研究,推动基础研究成果的应用贯通。提升基础材料、关键核心基础件、核心软件等供给能力,在新型功能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技术等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成果。

    3.加快前沿科技研究布局。聚焦前沿新材料、未来智能、空天科技、未来海洋、原创新药、精准诊疗等科技前沿热点难点,部署一批前沿和交叉科学研究项目,加快推动前沿引领技术创新,力争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为宁波新兴和未来产业提供战略技术储备。

    (二)重点领域

    1.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

    2. 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

    3.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引育基础研究人才队伍

    1.加快聚集世界一流顶尖科学家。迭代升级甬江人才工程,遴选顶尖科学家以及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在重大科研项目上担纲领衔,组织跨学科、跨领域、大协同攻关,聚焦科技前沿布局实施一批前沿引领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建立领军人才科研梯次扶持机制,持续优化基础研究类领军型创新团队、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的发现和遴选机制。

    2.大力培养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实施青年英才培养计划,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引进和培养学术骨干、博士后研究人员等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统筹各类人才和科技资金,探索实施宁波市杰出青年计划项目,加大青年博士创新项目支持力度,提高35岁以下青年人才牵头承担基础研究项目的比例。鼓励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为青年人才创造挑大梁、当主角的机会,鼓励和支持女性科研人才在基础研究领域更好发挥作用。

    3.加快推进基础研究后备人才培养。发挥宁波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等高校院所基础科研主力军作用,谋划建设一批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基地。在宁波大学等高校布点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支持高校探索建立拔尖学生选拔招录机制,与中学联合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支持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等高校院所试点探索跨学科、跨专业本博贯通培养模式,培养一批专注科研领域的后备基础研究人才。

    (二)加快创建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

    4.加快打造重点实验室体系。构建完善以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梯次部署的新型实验室体系,推动海洋关键材料、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等领域积极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围绕浙江省三大科创高地及15大战略领域,支持以甬江实验室为引领的新型实验室体系,积极争取新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国家实验室(基地)在宁波布局。加快培育一批市重点实验室,全力提升省部重点实验室建设能级。

    5.聚力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在数学、物理、化学、力学、医学等领域支持宁波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等基础研究优势单位建设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研究中心。支持院士等顶尖人才领衔创建一批前沿交叉科学的基础研究平台,加快发展底层理论和根部技术,打造我国相关基础前沿领域的学术高峰。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立交叉学院、未来技术研究中心,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工程中心(实验室),加强面向行业共性问题的应用基础研究,积极争创国家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6.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高端实验、测量装置等科学设施,推动全域海洋综合研究、海洋试验场等领域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预研建设。推进超算中心、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种质资源库、实验动物基地等建设,支持生物医学、计量科学、海洋科学、材料数字化等领域建设国家科学数据中心或分支机构。加大高端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和高端、高纯、高附加值科研试剂研制,加快推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数据分析和开放共享服务。

    (三)强化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

    7.提升高校院所基础研究能力。支持宁波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等高水平大学加快建设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基础学科,支持力学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水产争创国家“双一流”学科。支持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甬江实验室等科研院所开展建制化科学研究。探索设立“基础研究特区”,赋予“基础研究特区”充分科研自主权,支持机构自由选题、自行组织、自主使用经费,在科研组织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上给予充分改革探索空间。长期稳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和高能级科创平台。

    8.引导企业加大应用基础研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设立首席科学家岗位,引导高校院所专家下沉研发一线,与企业联合凝练关键核心技术背后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问题,经相关论证后优先纳入市级重点研发计划指南及联合基金项目库。支持“链主型”企业牵头组建科研攻关联合体,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基础科研项目,建设国家及省市重大基础研究平台。

    (四)加快完善基础研究科技计划体系

    9.强化基础研究到产业应用一体化部署。围绕宁波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强化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化研究与示范应用全链条部署,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到产业创新的双向通道。设立“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研究专项,围绕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基础件等三大科创高地及“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吸引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开展重大技术瓶颈背后的核心科学问题协同攻关。

    10.完善自然科学基金支持机制。联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出资设立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给予奖补支持。完善项目立项机制,对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议评审未获立项的杰出青年、优秀青年、重点项目、联合基金等重大项目,在市级科技计划体系中给予立项支持。整合市自然科学基金及公益性研究计划,实施宁波市基础公益研究计划,探索设立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鼓励自由探索式研究和非共识创新研究。

    11.健全基础研究评价管理体系。建立对原创探索性研究项目、颠覆性项目、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的非常规评审和绩效评价体系,健全符合基础科学研究规律的长周期低频次评价机制,对实施成效明显、有望取得原创突破的项目接续资助。加强基础研究项目成果跟踪管理,提高市科学技术奖中基础研究授奖比例与支持力度。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五)加快推动基础研究开放合作

    12.深度融入长三角创新共同体建设。唱好杭甬“双城记”,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协同发展机制。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谋划建设区域性科技合作战略平台,支持高校院所和优势企业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合力突破重大科学难题。加快建设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宁波分中心,推动仪器设备、科技数据等创新资源互通共享。

    13.广泛参与基础研究国际合作。支持宁波优势科研力量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国际合作。加快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推动与全球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搭建国际联合实验室,围绕宁波产业需求和科学前沿问题联合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积极参与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谋划和支持具备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期刊跻身世界一流期刊阵营。

    14.优化基础研究学术交流环境。支持科技人才到国(境)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开展学习培训和合作研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牵头组织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前沿科技论坛、基础学科学术交流等活动。创办宁波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论坛,在市自然科学基金体系中增设科技交流专项,吸引外籍顶尖科学家参与实施基础研究项目。

    15.加大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力度。建立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的衔接联动机制。加快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为科研成果转化提供原型制造、性能测试、二次开发、中试熟化等验证服务。支持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支持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的天使投资子基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基础研究统筹协调。在市委人才科技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科技、财政、教育、经信等部门联动推进基础研究的工作机制。成立基础研究战略咨询委员会,强化基础研究形势研判和前瞻性战略部署。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主体资源向基础研究集聚,形成基础研究发展合力。

    2.加强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优化基础研究经费投入结构,力争基础研究投入每年增长30%以上。建立“财政资金+企业投入+社会资本”联动支持模式,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基础研究,设立联合基金,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3.营造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氛围。大力弘扬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深入开展科学家精神宣传普及。引导广大青少年走入实验室、科普教育基地,组织科学家进校园、进企业,开发青少年创新潜质,激发投身科学研究志向,营造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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