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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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4-08-28 10:44
  • 来源:资源配置与监督评估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发布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组织申报推荐各项工作。现对做好全市的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组织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及时转发申报通知,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有创新能力基础、有申报名额的企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激发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积极性。同时,申报单位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积极吸纳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鼓励有能力的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二、完善申报服务

    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申报政策咨询、系统推介、资料审核等服务工作,确保申报单位都能及时顺利提交申报资料。项目申报方式、具体申报要求、榜单内容查询、申报事项咨询等信息,均参照省科技厅通知(见附件)。

    三、严守科研诚信

    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督促项目申报单位做好科研诚信和伦理审查,确保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级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未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并按约定开展成果专利转化。

    四、“省甬联动”项目具体推荐要求

    归口管理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7:30。各归口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申报推荐截止日期倒排初审工作,前移初审关口,及时开展初评,做好项目推荐排序;务必在推荐截止时间前,确认项目在“浙江省科技大脑”正式申报,将有推荐排序的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浙政钉”上报市科技局资监处联系人。

    联系方式:

    高新处:邱  虹 89292204

    基础处:李春荣 89292207

    资监处:韩  亮 89186832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若链接无法打开,请在网址后面按回车访问。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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