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关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数据筛选、基层复核、专家评审等工作流程,已完成对2023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绩效评价。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对于收到的异议材料,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孟炯 电话:0574-87910711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1602室
附件1.2023年宁波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表.wps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