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甬自创办〔2021〕3号)《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2022〕36号)有关要求,现将企业创新联合体验收通过拟补助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1月26日—2月1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异议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事实证据。
联系人:高新处 孙烨烽 电话:89292205
资监处 杨文智 电话:89292202
办公室 胡学超 电话:8929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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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