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
为总结“十四五”以来全市关键核心技攻关工作成效,并为优化“十五五”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经研究,拟开展“十四五”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排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摸范围
排摸对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
排摸年度:自2021年以来取得的成果(不含仍在研发中的技术成果);
成果级别:处于国内跟跑及以上水平的成果。
(一)企业
排摸对象:省级科技领军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高企创新能力500强及高成长200强企业,以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高校
排摸对象:全市高等院校
(三)科研院所及创新平台
排摸对象: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甬江实验室、宁波数字孪生(东方理工)研究院、兵科院宁波分院、西北工大宁波研究院、北航宁波研究院、浙江省智能工厂操作系统技术创新中心、浙江省绿色智能汽车及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浙江省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其他科研院所。
(四)医疗机构
排摸对象:全市三甲医院
(五)科技进步奖获奖单位
排摸对象:2021年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单位
(六)重大专项承担单位
排摸对象:2018年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单位
二、填报方式
(一)本次成果排摸工作采取线上提交方式,请填报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宁波科技大脑”官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进行需求填报。(具体路径:点击网页右上角“法人登录”按钮,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点击“进入工作台”-“技术需求征集”,选择“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征集”进行填报。)
(二)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月10日12点,截止时间为1月15日,逾期不受理。请各归口单位于1月16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工作。
(三)本月初已通过线下方式(征集表)完整填报的成果无需重复填报。线下填报信息不完整的,应通过线上方式完整填报,否则将视为无效填报。
三、其他事宜
请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动辖区内单位积极凝练成果填报。在线征得填报单位同意后,相关成果将用于组建“十四五”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库,以及后期重大成果榜单评选、市级科技项目优化决策、场景应用与成果推广、科学技术奖励培育等。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 谢宇昊 89292204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