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期满验收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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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02-05 14:08
  • 来源: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各有关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根据《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甬科高〔2021〕17号)、《关于开展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期满验收的通知》等要求,市科技局对12家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以下简称“综合体”)进行期满验收。

    经专项审计、任务书采集、专家评审等工作流程,宁波市工业物联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宁波市智慧供应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12家综合体符合期满验收标准,验收通过。

    各综合体所在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综合体的管理、指导和服务,按照综合体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推进计划,强化责任,一体化部署、系统化推进,努力将综合体打造成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有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期满验收情况表.doc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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