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工作总结
  • 阅读:
  • 时间:2025-03-13 10:52
  • 来源:办公室(数字化发展处)来源: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 2024年,宁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创新浙江和“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部署,加快建设全域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宁波市和镇海区、鄞州区、慈溪市获浙江省科技创新鼎,创新指数提升幅度位居全省第一。

    一、2024年工作成效

    (一)全域科技领导体制实现系统重塑

    构建全面创新发展格局,率先组建市委人才科技委员会,市委主要领导牵头研究教科人才一体化、新质生产力等重大事项,形成“人才科技委领导部署、科技部门牵头落实、部门协作区县贯通”的运行机制。“科教产共同体”入选《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评价报告》典型案例、省级试点获评“优秀”,甬江实验室、宁波大学积极开展教科人改革。健全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全面承接、顶格落实科技强国、创新浙江等新一轮政策,研究制订《关于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 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全域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方案》,2024年全市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增幅20.8%。《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全票通过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争先进位成效显著,宁波国家高新区首次跻身全国前十;2023年全社会R&D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3.08%,提升幅度全省第一;高新技术企业预计突破8800家,增速连续3年保持全省第一。

    (二)科创平台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

    国家资源布局取得重大进展,基础研究类国家级平台实现“零的突破”,成功获批海洋关键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联合获批中国—莫桑比克智慧农业“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与中国船级社合作项目落地、共同争创水上载运装备安全与可靠性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打造旗舰型科创平台体系,聚焦甬江科创区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宁波大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量与资助经费居省属高校第1,甬江实验室在新型显示与感知、韧性陶瓷材料等方面取得突破成果,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月壤产水、“化学剪刀”等前瞻成果引领学科发展。提升科创平台发展质效,获批全省重点实验室8家,布局市级A类重点实验室26家;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家、累计23家。推进与浙江大学的市校合作,以“拨改投”方式引进清源泰硕生物制造创新中心落地,谋划建设宁波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

    (三)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明显增强

    实施加强基础研究专项行动,深化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战略合作,获区域联合基金项目17项,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64项、支持经费1.34亿元,分别增长17.8%、37.2%,创历史最好水平。2023年基础研究R&D经费投入增长54%,增量对全省贡献达38.93%。建立国家战略导向的项目支持机制,实施部市联动、省市联动专项,带动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7项,获省“尖兵”“领雁”项目33项。迭代实施“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300余项。加快攻坚高水平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2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50项,30项成果入选省“两新”重大科技成果目录。高铁相抗蚀胶凝材料、桥梁伸缩装置等成果服务国家重大工程,单细胞代谢物分析质谱仪获得国际首台套认证。布局首批市级概念验证中心34家。

    (四)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夯实

    强化企业梯度培育,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164家,增速居全省第一。113家企业入围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500强,增量居全省首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企业研发加计扣除税收减免以及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享受额度居全国前列,2024年前三季度为10890家企业减免税额191.06亿元。提升企业创新能级,深化“诊断+提升”“两清零一提升”专项行动,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科技项目比例达80.88%。完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出台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指引。重塑科技金融保障体系,推进天使基金扩容提升,建立“子基金+直投+跟投”多元运作模式,组建子基金3支,在投企业市值合计超390亿元。制定科技创新保险补贴实施细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保障服务。

    (五)人才创新发展生态优化完善

    强化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新入选11人、居全省第二;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入选数居全省第二。推荐2名外国专家获中国政府友谊奖、为副省级城市第1;A类外国高端人才达到856人、跃居全省第一。深入推进甬江人才工程,支持全职顶尖人才科技项目9个。持续深化国际开放合作,探索国际化科研环境试点,扎实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提供高质量咨询报告,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智库圆桌会议等活动。新增3家省级国际合作载体、累计获批24家。强化科技服务支撑,创新实施“科技副总”“产业教授”专项行动,推进校院企人才互聘共享。深化科技特派员服务,累计备案个人科技特派员1320人、团队科技特派员199个,形成覆盖全市“4566”乡村产业的服务格局。

    二、2025年工作思路举措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一体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以及全国科技大会、全省创新大会精神,加快全域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六大行动、打造六大体系,支撑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一是开展教科人一体改革行动,深化全域创新统筹领导体系。发挥市委人才科技委“抓统筹”、市委人才科技办“抓落实”职能作用,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协同创新机制,一体推进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任务。实施《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全域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方案,启动编制《宁波市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打造教科人“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区、四链深度融合新高地。推进甬江科创区科教产共同体建设,支持宁波大学、甬江实验室建设教科人一体化试点。

    二是开展科创平台提能增效行动,构建创新策源支撑体系。加快甬江科创区建设,着眼“十家国家级创新平台”中长期目标,高质量建设海洋关键材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争创国防科技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立绩效导向的平台支持机制,深化产业技术研究院分类管理,加快以高能级科创平台牵动教科人融合贯通。推动与浙江大学战略合作、宁波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等项目落地,加快清源泰硕生物制造创新中心建设,争取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全省重点实验室5家以上。

    三是开展创新主体培优育强行动,建设创新型企业雁阵体系。支持企业参与重大创新任务,主动牵头或参与部市联动、省市联动项目。完善覆盖科技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政策支持体系,探索“瞪羚之星”企业培育机制,动态认定100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破万家;新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500家以上。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健全“企业出题、联合解题”机制,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品为导向的创新联合体扩容。

    四是开展创新链产业链融合行动,形成全领域创新赋能体系。聚焦“315”科技创新领域,组织实施部市联动、省市联动项目,部署“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积极争取国家“两重”“两新”项目,强化省“科创强基”项目储备,加快在稀土磁性材料、海洋与空天材料、人工智能与智能计算、人形机器人等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出台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政策,打造若干基础研究特区,力争基础研究投入增长30%。畅通“科技攻关—场景验证—产业化应用”成果转化路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科技大市场等平台,推进新质生产力应用场景建设。

    五是开展科技金融保障提速行动,构建“拨投贷保担”金融联动体系。研究制订《关于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组建百亿级天使投资基金,完善投资运营机制,支持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探索创业投资与科技计划项目组合的“投拨结合”模式。改进科技信贷风险池运行模式,健全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围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投资创业、双创载体等开发保险险种,为企业成长提供保障服务。

    六是开展创新生态重塑优化行动,形成开放融通综合服务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拨转股”等成果转化新模式,完善科技创新“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选派“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力争全市技术经纪人达到1800人以上。迭代实施甬江人才工程,推动人才项目与科技项目接续支持。积极争取建设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示范区,争取部市联动设立国际科技合作中东欧专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