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也是对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给祖籍宁波的香港企业家的重要回信精神、推动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关键之年。全市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技强国、创新浙江新一轮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全域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和城市数智化、新能源化、国际化转型提供强劲动力。主要目标是:全社会R&D经费投入达到66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省平均;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100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4.7%;高新技术产业投资达到1000亿元;技术交易额达到1200亿元;争取获得省科技创新鼎。
一、强化政治领航,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1.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一体贯通”闭环落实机制,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覆盖抓实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祖籍宁波的香港企业家的重要回信精神、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完善“第一议题”学习贯彻、“第一课题”调查研究、“第一责任”推进落实,切实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健全“循迹溯源”体悟学习机制,引导党员干部从伟大思想的源头活水中增强紧跟追随的高度自觉。
2.健全重大创新决策落实机制。高标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要求,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科技委和省委科技委会议、全国和省市两会、省委市委“新春第一会”,以及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全省科技系统工作推进会等重要会议部署,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科技系统落地落实。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全域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等重大战略,迭代开展改革突破年、大抓落实年、能力提升年活动,建立健全清单化、项目化、闭环化的落实推进机制,确保取得系列标志性成果。
3.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将党建工作贯穿于重点业务工作全过程,探索建立党建与业务融合考核评价机制。优化基层党组织体系发展,推动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受托监管企业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突出典型示范引领,支持各党支部创立有特色、有影响力、有示范性的党建品牌,积极争创模范党支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党务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建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党员激励关怀机制。
4.坚守意识形态工作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理论武装、责任传导、分析研判、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引领力的科技领域意识形态。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强化科技创新宣传,深入挖掘创新型城市建设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提升科技宣传的策划力、引导力、传播力。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稳定工作责任制,建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提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开展教科人一体改革行动,深化全域创新领导统筹体系
5.强化市委人才科技委领导统筹。完善市委人才科技委决策议事机制,履行市委人才科技办决策服务和支撑保障职能,促进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统筹研究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和资源要素安排,实现政策一体谋划、机制一体完善、工作一体推进、考核一体评价。完善市委人才科技办协调执行机制,制订《中共宁波市委人才科技委2025年工作要点》,做好市委人才科技委会议的组织筹备,组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等工作专班,实施月调度、季汇报、年推进工作机制,定期编印市委人才科技委工作简报。
6.推进全域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重点任务。高标准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及2025年工作任务书、改革清单,在全省科技创新发展中全力争先创优。制订实施《关于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 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全域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方案》,统筹加强市县联动抓创新功能,强化任务分解落实,建立专班跟踪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实质性推进教科人改革,深化甬江科创区科教产共同体、甬江实验室和宁波大学教科人改革等省级试点建设,争取新增获批省级以上重大改革试点。
7.完善支持全域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颁布实施《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加强条例宣贯落实。做好“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工作,高质量开展前期调研,紧跟国家、省科技创新规划编制进展,协助做好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领域科技规划,构建目标一致、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科技规划整体布局。迭代新一轮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编制2025年版“8+4”经济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包,强化科技政策法规绩效评估。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增长20%以上。
三、开展科创平台提能增效行动,构建创新策源支撑体系
8.优化全域创新空间布局。强化全市域支持甬江科创区发展机制,结合“十五五”规划研究完善科创资源布局,促进教育科技人才深度融合发展。推进高新区优化重组,推动高新区形成“一园一特色”发展格局。建设甬江科创区研究院集聚区,聚焦“未来制造、未来健康、未来能源”等新兴技术领域,积极招引科研院所,打造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型园区。
9.推动科创平台体系能级提升。高水平打造“国家—省—市”实验室体系,支持海洋关键材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加快攻克前沿科技成果;支持甬江实验室聚焦信息材料与器件、能源材料、先进结构材料、智能装备领域突破发展,推动市级重点实验室梯队扩容。争取全域海洋材料综合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纳入“十五五”规划。提升技术创新中心体系,争创国家水上载运装备安全与可靠性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智能工厂操作系统技术创新中心,推动省技术创新中心提能发展,布局建设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成一批具有重要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积极争创省级创新平台,争取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全省重点实验室5家以上。
10.支持科创平台赋能产业发展。落实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稳定支持机制,强化对宁波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等科研支持,全面深化宁波与浙江大学战略合作,发挥高能级平台的战略支撑作用。完善绩效导向的科创平台支持机制,优化产业技术研究院分级分类管理。探索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建立科创平台与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机制。实施重大科创项目招引攻坚行动,突出“股权投资”“以投带引”“链式招商”等方式,谋划建设宁波低空经济创新研究院、谈家桢实验室等项目,招引中国化学工程科研院宁波分院项目,支持脂质体微球、清源泰硕、邦耀生物等项目落地及建设,招引科技型重点企业或科创平台5个以上。
四、开展创新主体培优育强行动,建设创新型企业雁阵体系
11.体系化培育企业创新梯队。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之星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队,形成龙头引领、有序衔接、全面提能的成长体系,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500家以上,争取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2.5万家。制订“瞪羚之星”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按照科技属性高、产业赛道新、成长速度快等标准认定“瞪羚之星”企业40家左右。积极争创国家科技领军企业,加强政策辅导、排摸动员,建立科技领军型企业培育储备库。持续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投入50强企业评价。
12.全力支持企业创新提速。落实民营企业发展战略部署,支持企业参与重大创新任务、主导产学研融通创新。鼓励龙头企业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市联动和省市联动项目,完善企业主导的需求凝练机制,推动企业牵头或参与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占比不低于80%。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品为导向的创新联合体扩容,积极争取省级创新联合体,布局市级创新联合体3家以上。支持企业建设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新建市级企业研发机构150家以上、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省级企业研发机构20家以上。迭代研发创新“诊断+提升”活动,全年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6000家,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13.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扶持机制。探索人才、科技、产业、金融等政策接续支持机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力争减免税额突破250亿元、惠及企业1.2万家以上。鼓励甬江实验室、大学科技园等开放实验室、检验检测平台支持企业创新,开展低成本(零成本)创业试点。修订科技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争创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以上,推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联盟发展,组织联盟成员机构开展活动不少于1000场次。推进“研值在线”场景应用项目实质化建设运行,构建“研值”导向的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支持机制,推进涉企科创服务增值化改革。
五、开展创新链产业链融合行动,形成全领域创新赋能体系
14.强化科创策源供给。构建具有宁波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围绕新材料、人工智能与大数据、高端装备、新能源、生命健康等科创主赛道,研究明确具体战略领域分布与重点攻关方向,引导创新资源集中布局。提高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加大市级自然科学基金配套资助力度,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争取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增长30%。优化部市联动、省市联动机制,积极融入国家“十五五”攻关布局体系,强化类脑芯片、人形机器人、量子科技等前沿领域布局,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5项以上、省市联动项目20项以上。常态化迭代“两重”“两新”储备项目,争取科技领域“两重”“两新”项目资金。布局实施科创强基项目24项、年度计划投资60亿元。
15.提升产业攻关能力。聚焦“361”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00项以上,争取取得标志性成果20项以上。谋划实施“部门联动”项目、“市县联动”项目,支持各地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在农业、民生、社会发展的融合赋能,部署一批重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社会民生领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0项以上,争取获批省级以上农业新品种审(认)定20个以上。建立需求导向的科技特派员常态化选派机制,派遣科技特派员1000人次以上,完善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机制。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流程、监管方式、管理绩效应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16.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举办场景应用示范大赛,更新应用场景清单,立项支持重大应用场景技术攻关项目10项以上。开展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科技成果挖掘、科技成果转化“融合点”行动,推动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在甬转化落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体系,建设市级概念验证中心5家以上。迭代升级科技大市场,搭建一站式科技成果转化全要素服务综合平台,举办产学研活动200场次以上,培养技术经纪人达到1800名以上。
六、开展科技金融保障提速行动,构建“拨投贷保担”金融联动体系
17.强化科技金融发展顶层设计。落实中央和省市科技金融工作部署,制订《关于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支持政策,制订科技保险补贴实施细则,全面重塑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引导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完善财政科技资金“拨改投”机制,优化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探索创业投资与科技计划项目组合的“先投后股”“投拨结合”模式,支持推动重大平台、产业项目建设。
18.推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扩容提升。推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向百亿级扩容,整合市创投引导基金至市天使投资基金,建立基金接续机制,积极对接有关部门及五大银行AIC机构,加快推动资金实质性到位。修订天使投资基金、创投基金管理办法,确定投资领域方向,细化分年度具体投资计划和需求,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新增签约种子直投初创企业100家左右。完善天使基金绩效评价体系,落实《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办法》,建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激励考核、容错免责机制。
19.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探索科技信贷服务新模式,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完善基于创新能力的“研值”评价,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科技信贷规模增加100亿元以上。强化科技保险保障作用,支持创新主体在研发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购买相应科技保险险种并给予保费补贴,实现科技保险补贴200项以上、保障额度5亿元以上。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引导金融机构聚焦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新积分“投贷联动”等业务,创新发展“研发贷”“研发险”“科创保”等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七、开展创新生态重塑优化行动,形成开放融通综合保障体系
20.推进高端科技人才引育。修订顶尖人才集聚实施办法、顶尖人才科技项目资助管理实施细则,争取立项顶尖人才科技项目5项以上。统筹抓好各级人才引育项目管理,加强部门协同、市县联动,完善“排摸入库—申报走访—答辩辅导—立项后服务”人才项目全流程工作机制,保障国家、省级人才项目申报成功率实现提升。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布局建设1-2家市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基地,推动形成示范效应。建立校企、院企高层次人才“共享双聘”流动机制,遴选“科技副总”80位以上。优化青年人才支持方式,探索建立青年科学家长期滚动支持机制,引进培育100名青年科技人才。
21.深化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加快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建设,筹办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青年科技人才论坛,发布“2025中国(城市)—中东欧国家开放创新合作指数”。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先行落实扩大科技创新体系对外开放、便利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等政策,争取与科技部部市联动设立“中国—中东欧创新合作计划”。深度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唱好杭甬“双城记”,布局长三角合作等国内区域科技合作项目5项以上。
22.营造浓郁的创新创业氛围。健全科技服务业体系,研究制订《宁波市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能级提升的若干措施》,强化对科技服务业企业、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指导。优化科创服务券、创新创业券发放实施机制,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服务机构等面向企业开放服务。提升仪器设备共享效率,制定出台大仪平台管理办法,建设大型科学仪器管理平台,完善仪器共享绩效考核机制。实施科普活动品牌建设工作,办好全国科技活动周等活动,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加强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工作,强化高质量政务信息专报报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同联动,提升科技创新的传播力、影响力。统筹数字化项目推进,探索人工智能等赋能政务工作开展,推动提升科技创新核心业务的数字化管理水平。
八、打造清廉科技,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会议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推动全域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印发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
24.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在重大科创平台建设、重点攻关项目设置、重要科技资金使用等方面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监督执纪运用到各个环节。完善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廉政风险排查,健全项目评审、资金使用、科技评奖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高质量做好上级巡视“回头看”、市委巡察和专项审计等整改工作,通过举一反三、完善工作体系实现以改促建、以改促治。25.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大力弘扬“六干”作风,统筹局机关和局属局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推动干部队伍结构持续向优发展。打造“实干争先、拼搏奋进”鲜明标识,持续强化向上对接争取支持,注重到基层和科研一线开展调研与服务,争取形成一批牵一发动全身、具有辨识度的引领性改革举措。开展体系化、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举办以科技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培育暨科技发展和“AI+”态势展望专题研讨班,引导党员干部关注科技发展趋势,深刻把握科技发展规律,形成“学科技、懂科技、爱科技”的浓厚氛围,奋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科技铁军队伍。
26.筑牢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防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管控体系,抓深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建立网格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定期开展双创载体、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企业,以及局机关和局属局管单位办公用房等场所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组织安全应急处置知识学习培训,监督指导各创新主体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树牢“大安全”理念,按照“全员、全域、全覆盖”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和保密宣传教育,严密防范涉密敏感信息泄露,规范做好载体销毁工作,确保科技系统有效防范各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