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分别下发了“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前沿生物技术”“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合成生物学”等8个重点专项指南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根据通知内容,积极发动组织创新主体聚焦指南方向,整合创新资源,申报本批次项目。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做好审核工作。
三、本批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专项由我局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相关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我局。我局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原则上不予推荐。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如下:
1.“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于2025年5月23日16:00前进行申报。
2.“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于2025年4月24日16:00前进行申报。
3.“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前沿生物技术”“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于2025年5月16日16:00前进行申报。
联系人:王加义,电话:0574-89292254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2日